4月14日跟計程車發生擦撞,那天是因為我們在行經的過程前面有台公車我老公想要變換車道所以往機車道彎,結果彎過去之後計程車是靜止的狀態停在機車車道上,我們有煞車可是還是從計程車的坐後方撞上去,對方只有左後方的車燈破掉,我們是機車的右邊車身的車殼破損,我坐後坐所以小腿的脛骨骨折跟挫傷,我老公沒有受傷,車禍當時我們的車子沒有倒,前天對方的保險員有跟我們聯絡要我傷勢好點之後準備強制險理賠的相關證明送去他們保險
車禍補償,對方沒有保第三責任險我該怎麼求償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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