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個月前發生車禍(他沒受傷,我有受傷),因為該肇事人不聞不問,消極被動,所以就把驗傷單帶去警局去提過失傷害告訴,後來去申請初步研判報告,果然我完全沒有肇責,肇責是在他那邊;後來去士林開了一次偵查庭之後他還是想ㄠ(法官有訓斥他一頓),他終於打電話給我說要和解(可能怕花時間而且沒勝算),今天拿了錢給我,雙方也各留一張有蓋手印的合解書,我要如何在法院在下一次傳我們兩人前,完成撤銷告訴手續呢?流程和細節為何?謝謝指導
車禍要如何撤銷告訴?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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