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今年6月2號出車禍我是騎機車,撞我的人是開小貨車。我無違規,是對方闖紅燈撞到我的。事發到現在對方一通電話都沒打給我過,全部交給一個保險員來做處理。車禍造成我右手肘手臂留下長寬3.5公分的疤,腳踝有1.5公分的明顯的疤。我原本是有工讀的,可是因為車禍無法工作,但無打卡紀錄是否就無法申請賠償?機車修理費有收據九千二去皮膚科問過疤要怎麼處理,可是醫生卻跟我說無法估價及告訴我會治療多久,這樣我怎麼知道我可以求償多少?因為保險
車禍該問題及求償?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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