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責任歸屬~幹道與支道的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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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日前在無號誌的十字路口巷子發生車禍~~我是東西向,對方是南北向~~車禍當時對方聲稱他有減速是我未減速~~我當時車速大概是20多,不到30~~不清楚他車速多少~~但他直說他在路口有減速停下來~~(警察直說如果我倆有一方有停就不會撞到)我說當時前面還有別台機車通過十字路口,我接在他後面過來,沒理由他會沒看到我~另外我有受傷(四肢多處挫傷,擦傷),他當時並無提有受傷(不過事後他有打給我說他也有拉傷,但不嚴重)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內容~~對方: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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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2-10-03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依序如下A指揮人員B號誌(紅綠燈,閃黃閃紅)C支道理讓主幹道先行(慢、讓、倒三角形標示牌等等)D少車道理讓多車道E轉彎車禮讓直行車F左方車禮讓右方車=====日前在無號誌的十字路口巷子發生車禍~~我是東西向,對方是南北向~~車禍當時對方聲稱他有減速是我未減速~~我當時車速大概是20多,不到30~~不清楚他車速多少~~但他直說他在路口有減速停下來~~(警察直說如果我倆有一方有停就不會撞到)我說當時前面還有別台機車通過十字�
Tracy avatarTracy2012-10-01
路口行車安全須知.行經無號誌交叉路口減速慢行.遵守路權規定,轉彎時禮讓直行車,左方車讓右方車.支道車應讓幹道車先行,少線道車讓多線道車先行.要跟前車保持距離,不要搶快隨意穿梭車陣、變化車道、超速2012-09-3015:23:02補充:我方:行經無號誌之交岔路口,未減速慢行,並未作隨時停車之準備這樣做會傷到自己也會傷到別人,因此算主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