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我弟弟是機車且又是直行車後方有載人.綠燈.對方是小貨車他從對向車道要左轉.未依照號誌指示左轉對方<肇事者>初步分析研判-涉嫌未依號誌指示左轉<依監視錄影畫面>我方<受害者>初步分析研判-涉嫌超速行駛<限速50公理.自稱時速50-55>我弟右大腿骨骨折斷裂.背後被氣油液體大面積1-2度灼傷.且又在讀書<日校>.<睌上去加油站打工.六日去餐廳打工>目前休養一個多月已回學校上課.目前用拐杖走路對方是一間雜貨商的司機.從�
車禍責任歸屬跟賠償 - 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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