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小弟有在pttlifelaw發文
沒注意不能有app內建弟簽名檔被水桶
希望這邊的大家能夠幫忙解答
小弟我2/14車禍
對方違規 有報警就醫
對方沒第三人 目前往和解方向
對方全賠我修車金額43000
但是要求分期
頭期15000剩下分四期7000
最後一期是在8/14前(尚有過失傷害追訴)
小弟簽和解書前會請對方簽本票
請問是要1張28000還是4張7000?
另外如果對方未履約
我除了過失傷害還能提告詐欺嗎
謝謝各位的回覆了
Ps 會註明一期未付視為全數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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