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賠償及法律程序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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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經過簡訴我沒闖紅燈沒超速!對方酒駕逆向撞我!1:精神賠償如果依照最低薪資x車禍至開庭月數這樣會太過份嗎?2:檢查庭開完調解失敗~接下來是要開什麼庭需要請律師嗎?除了收據及所有證明~我還需要準備什麼3是不是法官在判賠金額會在乎肇事者誠意?因為對方在檢查庭假裝很有誠意但是實際上對我卻相當惡劣4我是否需要向法院申請凍結對方財產??我也不清楚是不是凍結.就是避免對方脫產...5對方酒駕逆向會背叛多久?如果換算成罰錢要罰多少?6我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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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gan avatarMegan2011-06-25
A1:精神賠償沒有一定的標準,有受傷就可以請求。看傷勢嚴重情況。原則上你想提出多少都可以,當然最後由法院定奪。不服就上訴。很單純。A2:閣下的“檢查庭”,應該指的是地檢署所開的“偵查庭”吧。開完偵查庭,如果和解不成,檢察官應該就會將對方起訴到法院。你不是被告,不需要花錢請律師。當然如果你願意也OK。多花錢而已。請求賠償最重要就是單據及證明。就這樣。A3,A6:法院只看雙方過失責任比例以及你的請求是否合法,合理��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1-06-28
1.版大所說反而比較像薪資損失精神損失比較是個大約值很少有辦法用量化的2.那就看對方有無刑事責任若有檢察官認為證據足夠就正式提起公訴3.態度良好在刑事庭或許有用民事庭是以版大所提單據為準再來就是過失比例態度在良好也很難省錢4.若版大怕對方脫產可以假執行只是要負擔費用5.判決多久要問該審法官這裡頂多就是參考值不可能標準因為法條是個範圍值6.通話紀錄可以代表一部分但是要完整說對方沒誠意對方也可以辯稱親自去沒打電話....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