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騎乘機車因為違規左轉與對方直行機車發生對撞對方駕駛左肩骨折但沒有住院對方拿出機車修理零件費用8500(車齡起碼三年以上)相約和解的時候對方提出全部賠償十萬元因為對方女兒之前有在打工預計八個月無法上班所以八萬元+醫療+修車費用=十萬我方覺得不合理因為他沒有提出明確的單據PS沒有加保機車責任險問題1.對方未滿二十歲還是學生身分可以提出工作賠償嗎?問題2.機車跟保險人是我媽媽請問我可以有特別補償基金理賠嗎?問題3.對方有申請��
車禍賠償及特別補償基金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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