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敘述事情的發生,去年12月份某一天上班途中,騎車在路上經過某一台機車後,聽到對方跌倒的聲音而停下來跟路人幫忙處理受傷的人,機車跟人也都被路人移位了。也經由路人的報警,救護車後來有來幫對方包紮,我在詢問對方有無問題後,就離開了。原因是,通過對方時,我並無撞到對方,也沒有任何撞到的感覺。但是事後對方跟交警看了錄影帶後,就提告我。因為我通過他之後他就跌倒。目前收到警局通之後,有到警局做過筆錄,上面寫著�
車禍逃逸訴訟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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