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鑑定責任歸屬 - 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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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天收到了鑑定書.可是我看不出來.責任歸屬他寫肇事分析:對方騎乘腳踏車.行經閃紅燈交叉路口.未讓幹道車優先通行.我方駕駛全聯結車.行經閃黃登交叉路口.超速行駛.未注意安全.小心通過.路權歸屬:不同向.閃黃燈表示(警告).車輛應減速接近.注意安全.小心通過.閃黃燈表示(停車再開).車輛應減速接近.先停止於交叉路口前.讓幹道車優先通行後認為安全時.方得續行.這樣的報告..有誰可以跟我說.還有都走到這樣程序了.我們有和解了.請問這是法院會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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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ra avatarDora2012-06-14
依鑑定結果,A車(全拖)未注意車前狀況為次因,B車(腳踏車)支線車未讓幹道車先行為主因。此個案若非A1類(死亡車禍),將不會收到法院的傳喚通知;您只要直接將和解書回遞事故處理的承辦交通隊即可銷案。2012-06-1421:56:17補充:既為A1事故且已和解,您應就涉及業務過失致人於死的刑訴找到有利於己身的面向來努力!就此案言,幹道車雖有絕對路權,因鑑委會之鑑定結果對A車有"超速行駛"的違規行為描述,您會因這四字依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67��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2-06-15
若已和解不會有事(有開庭拿和解書去即可)但假如是致死案檢察官還是會起訴至於會判多久有和解緩刑機會大...Showmore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2-06-16
上個禮拜因為一場車禍我莫名奇妙被紅燈右轉車追撞導致我右小腿骨折後來等警方到來那個對方還當面跟警察說我自己騎太快稿的好像我的錯一樣所以當下我堅持一定要跟她玩到底腦海那時浮現上個月我朋友有類事的事情發生問她當時他者處理車禍糾紛他告知我他是上網提問看到po文my權益itm他們當時告知處理步驟程序他是直接給我電話我就直接打去詢問作法先調出附近的攝影還有警方現場劃線的圖還有一些證明等等後面開庭在調解委員會就已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