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大大,路邊紅線停車有三輛我因下雨沒注意從左後方撞上第三台車,也因為我的碰撞使得第三台碰到第二台,第二台碰到第一台,當時有找警察來,我也找我的保險公司來,可是我的保險理賠只夠付第三台車,第一台車我也跟其達成和解,唯獨第二台將其車輛不維修在第二天就將其報廢,還將其車所有的舊傷全部算在我的身上而獅子大開口,因為他有保險所以現在保險代位求償要求我全額賠償,車輛現在也沒修只評一張估價單就要我全部賠,何況鑑定對方違規停車也有3成的責任,請問各位大大我該如何處理。
車輛肇事後就將其車輛報廢?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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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請身邊的專業人士幫你分析
哪一條修理是合理的
那一條是不合理的
全部都可以談判
你甚至還能要求拍照片
現場照片全部拿出來比對
有些會故意在車子拖回去的時候故意在多敲破幾樣
前後不一的問題這些都能談
調解的觀念就是誰講得合理誰就對
即使很誇張只要表面上看起來合理就可成立
調解委員要做得就是洗你們腦
要你們個退一步去達成和解
走法院的觀念就是誰可憐誰就對
凡事講求證據每一條花費都要證明
不合理的東西法官不認同就會替你打她臉
但是如果合理你能講得很可憐講到哽咽
法官也會更同情你
保險處理這些事很有經驗
千萬別給他你的底牌
他現在就是能凹你多少就凹
但是同時他也不想把事情鬧大
所以你必須堅定你覺得不合理的立場
堅持到你寧願浪費時間走法院也不願不合理賠償的決心
保險公司才會怕
但前提是要真的公認為不合理!!
以上給你參考雖然觀念上這麼說
但是法律上有很多複雜規則你要問清楚
衡量一下這麼做前後的價值比叫在下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