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家人因工作忙碌,在晚上六點左右,於十字路口左轉,忘記開大燈,因視線不佳撞上一對夫婦,造成這對夫婦多處擦傷、挫傷,而這對夫婦的先生,胸部疼痛一個多月。對方要求需賠償12萬才願和解。由於雙方未達成共識,這對夫婦兩人已同時提出過失傷害告訴。目前已在桃園開過偵查庭,檢察官建議我們和解,已移送調解委員會。對方住在台南,我們住在桃園,對方要求來幾趟桃園的車資、住宿費及12萬賠償金,均由我的家人付,才願和解,請��
車輛過失傷害的刑責與和解建議 - 法律
Table of Contents
Table of Contents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