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過失傷害的刑責與和解建議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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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家人因工作忙碌,在晚上六點左右,於十字路口左轉,忘記開大燈,因視線不佳撞上一對夫婦,造成這對夫婦多處擦傷、挫傷,而這對夫婦的先生,胸部疼痛一個多月。對方要求需賠償12萬才願和解。由於雙方未達成共識,這對夫婦兩人已同時提出過失傷害告訴。目前已在桃園開過偵查庭,檢察官建議我們和解,已移送調解委員會。對方住在台南,我們住在桃園,對方要求來幾趟桃園的車資、住宿費及12萬賠償金,均由我的家人付,才願和解,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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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coo avatarNecoo2011-06-03
這件事故當中,你方的過失包括:行經行人穿越道未減速、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未禮讓行人優先通行、應注意得注意而未注意車前狀況、天候昏暗未開啓使用車燈、轉彎前未減速等等,因而撞上擁有絕對路權的人行穿越道上穿越道路的行人,你方在法理上都是屬於需負全責的肇事主因。對方要求十二萬元賠償金,合理不合理應由雙方協調去認定,任何第三人都不該主觀認定合理不合理,因為個中細節應由雙方去認定核定,也只有雙方才能接受或不接
Lauren avatarLauren2011-06-03
既然自己有明顯的過失,而且對方是走於行人穿越道,看來沒什麼空間了。就想說花錢消災吧~~~過失傷害最重是6個月,易科罰金則是18萬元,從這角度來想,12萬元也許不算多,就當作是花錢買個沒前科吧。另外,依據你描述的受傷情形,夫婦二人皆受傷,且你似乎是全責的情況下,民事判賠含精神慰撫金的話,不見得會低於10萬,甚至更多。如還有疑問,建議找律師協助;若經濟有困難,可至法律扶助基金會全國各地分會求助。...Showmore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1-06-05
你好~對方住在台南,我們住在桃園,對方要求來幾趟桃園的車資、住宿費及12萬賠償金,均由我的家人付,才願和解,請問這樣合理嗎?因車禍造成的傷害賠償由你支付合理,但是出庭所需由你支付不合理。如果和解不成,過失傷害的刑責如何判?是兩罪兩罰,如:老公過失傷害2個月,老婆過失傷害2個月,總共4個月的過失傷害刑責。過失行為一個造成兩人受傷,不會是兩罪兩罰而是一罰。舉例若撞上娃娃車造成多人受傷還是一個過失處罰。撞上一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