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過請大家幫我看看~謝謝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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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自小客車~我普通重型機車行駛方向為重陽路三段往高速公路方向我右前方為公車(再給予乘客上下車)我左前方為對方自小客車(時速約20~30公里)我時速約70公里在慢車道偏左邊要從公車左邊過去就在這時候對方未打方向燈直接變換車道我連煞車都來不及就直接撞上去了鑑定書以及鑑定覆議書卻都寫說是我未保持安全距離?所以機車騎士遇到這樣的路況不能從公車左邊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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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car avatarOscar2015-04-17
對方為了卸責說的未必與你相同除非有影片證明對方變換車道不然可能很難翻(1)事故先報警三十天後申請初步分析表未讓車主因,違規為輔(2)體傷醫療先申請對方的強制險傷患的其他保險其他等責任釐清協商和解(3)車損維修零件折舊,工資無折舊...
Susan avatarSusan2015-04-19
如果連鑑定書都如此寫那就幾乎無法改變了除非有其他的事證PS.要從公車左側過,請注意前後左右有無車輛靠近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5-04-17
愚見供參…請問版主撞到對方車體何處??右側還是後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