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期間我人不在國內故把套房租給需要的人
當初只和對方在Messenger裡說好確定租兩個月
沒想到對方住了不到三天就說不習慣(不好和室友們相處、離工作地點太遠)不租了
他說由於沒有簽契約,所以法律上他可以直接走人
請問這是正確的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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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只和對方在Messenger裡說好確定租兩個月
沒想到對方住了不到三天就說不習慣(不好和室友們相處、離工作地點太遠)不租了
他說由於沒有簽契約,所以法律上他可以直接走人
請問這是正確的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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