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辦理拋棄繼承的問題... 要通知哪些人? - 法律Jack · 2009-08-21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母親前一陣子過世, 我和我姐對她的財務狀況並不是很清楚, 所以打算一起辦拋棄繼承, 請問在這種情況下, 需要寫存證信函通知我爸或是我的阿姨和兩個叔叔嗎? *限定繼承太麻煩了,我們是打算有錢都給我爸就算了 -- 法律All CommentsCharlie2009-08-24限定繼承一點也不麻煩.. 已經修法了Joseph2009-08-27現在已經是直接限定繼承 不會有債留子孫的問題Sandy2009-08-31現在修法後,特殊情形還是會有用固有財產清償的意外.Anthony2009-09-01而且我們是成年人 <-- 忘了寫出來Damian2009-09-05拋棄繼承應向法院為之 請到離家最近的地方法院詢問如何辦理然後請在三個月內辦理 不然你就真的會變成限定繼承Valerie2009-09-06修法後的法律要到11月23日才生效吧?現在還是概括繼承。John2009-09-06不對,11月23日生效的好像是親屬篇,不是繼承篇。Ivy2009-09-08跟樓上握手,我之前有一次回文也有過同樣的誤解,不過因為發Todd Johnson2009-09-11現好像不太對沒加註又確認了一次才發現施行法沒另訂施行日Related Posts離婚?關於刑法追訴期問解釋函令關於合成照片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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