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FAQ

農地借他人無償栽種

Delia#法律

土地擁有者(以下稱甲方)因為原本的農地耕作者-甲方丈夫過世以後,   因為避免農地荒廢,在於農地鄰居(以下稱乙方)的詢問請託下,同意借   出農地給乙方使用,甲方鑒於只是想不讓農地荒廢,遂沒有打算向乙方收   租。 而乙方也主動口頭承諾收成時會分些給甲方品嚐。   該農地上原本就已經種植有若干果樹,而乙方承借過後又栽種了若干樹木   與農作物。      但由於期間乙方曾未經甲方同意,私自餽贈、販賣甲方原本土地上的農作   物給其他第三方。 甲方察覺如此單純的無償借出,對於自己的權益可能   有危機存在。 ————————————————————————— 懇問各位法律高手,像這樣的借出土地方式是否有危機存在?   有什麼方法可以預防風險呢?   甲方原本沒有做其他的法律措施(例如:契約)是因為一般民間農家將農田佃   出給其他人做似乎都沒有再打契約的,但是一般佃農也都是大量耕作,不會只   為單一地主耕作。   但聽過旁人分析過可能存在的風險後,甲方的意思是希望,甲方可以隨時停止   借出(當時在借出時就有口頭告知乙方,若甲方要使用土地,或者有人可以繼   承耕作時,便不再借出),屆時乙方在甲方土地上種植的一切作物歸甲方所有    (地上權歸還給甲方) 還請高手不吝賜教,謝謝。:) ※ 編輯: innocentpure 來自: 114.38.169.1 (03/02 12:08)

推 maniaque:請甲方跟乙方講:田有人要租了…….. 03/02 12:18

→ maniaque:另外,原本借用前的農作,若沒有乙方照顧,也生不出蝦米好物 03/02 12:19

→ maniaque:這點也請記得,總之,事情應該很容易處理,大家都是好鄰居 03/02 12:19

謝謝maniaque前輩指點,所以這樣的農地借出方式,即便無償,也是有風險存在的嗎? 因為甲方其實不在乎回饋,只因為甲方丈夫過世後,乙方前來詢問”田是否可以借他種” ,基於是鄰居又加上甲方認為農田有人照顧總比荒廢得好,所以同意借出,並且不收租。 而如果無風險的話,甲方覺得這樣子的借出是兩造皆獲益的好方法,但就怕有風險存在。 (曾聽聞有地上權、土地所有權的爭議;以及「田種著種著變別人的」的傳言。) 而您的第二句: 「借用前的農地」和「乙方的照顧」這兩者之間的關聯我有些不解,          因為借出之前的農地是「甲方的丈夫在照顧的」呀?

→ maniaque:因為您第三段第一~第二行敘述有問題……. 03/02 13:36

→ maniaque:今天在土地無償借用他人耕作,他人自然有收益之權利在 03/02 13:36

→ maniaque:而原本長在那塊土地上的果樹,借用的人不可能荒廢在那邊不 03/02 13:37

→ maniaque:照顧,自然就跟著自己所種植的作物一起照顧 03/02 13:38

→ maniaque:果樹沒有照顧,跟有照顧的,長出的果實數量跟品質就有差別 03/02 13:38

→ maniaque:那今天甲方覺得乙方擅自對這些果樹的果實做採摘行為 03/02 13:39

→ maniaque:是否一開始就有先告知這些果樹的果實不可以採摘?? 03/02 13:39

→ maniaque:若今天一開始就講明,那借用人自然也沒有義務照顧這些 03/02 13:40

→ maniaque:原本的果樹,只要專心照顧【自己所種植的作物】 03/02 13:40

→ maniaque:而那些【原本的果樹】,在無人照顧下自然也不可能有好收成 03/02 13:41

→ maniaque:所以,請勿把 乙方處分收成 的行為 過度放大 03/02 13:42

→ maniaque:那些行為,跟無常借用土地的行為,無關聯性 03/02 13:42

→ maniaque:假如甲方擔心的是長期耕作造成的新生權利,請針對此點去 03/02 13:43

→ maniaque:做適當因應,而不是說“因為乙方送別人水果,所以要收回” 03/02 13:44

→ maniaque:總之,甲方要做的就是把土地收回來自作,就這麼簡單… 03/02 13:44

→ maniaque:就算自作無力,也可以以契約方式出租他人,或參加政府辦的 03/02 13:45

→ maniaque:小地主大佃農之類的政策,或者是乾脆圍起來廢在那邊…. 03/02 13:45

→ maniaque:從您的文章也有提到,只要收回自作就好了 03/02 13:46

→ maniaque:雙方都是幾十年鄰居,求的是和氣而不是怨氣 03/02 13:47

我明白了,但是甲方可以理解您敘述的把作物分送給他人的處理權,這個也是甲方可以 接受的。 只是乙方是把 植栽挖起送給別人…這樣也在權利範圍內嗎? 您的最後一句話,也是甲方的意思,甲方本來也是基於雙方皆獲益的狀態下無償借出, 無償是甲方提出,只是因為乙方後來擅自挖取甲方原有植栽贈與或販售與他人,又在 農地上築起水泥矮牆,這些都是在未通知甲方的情況下做的。 才破壞了甲方原本單純願景,才讓甲方擔心,才想了解自己的權益是否會因為如此單純 借出卻招來自己的權益受損。 您所言有理,把土地收回便是,我也是如次告訴甲方的,但甲方老人家擔心: 一來自己無力耕作,放著田荒事小,只怕鄉下人情輿論壓力大,收回沒用途,反倒被說 小氣不借人。 之前也勸其若要借人,無論收租與否皆要立個契約以求保障自我,他也 說當地民間根本都是口頭約定的,沒人在寫契約。 我會在勸說他,畢竟人情即便重要,保護自己還是要緊。 感謝您的指教:) ※ 編輯: innocentpure 來自: 114.38.169.1 (03/02 14:05)

推 maniaque:挖植栽??? 這樣就不好嘍~~~我也是認為拿回來比較好 03/02 14:14

→ maniaque:因為連牆都搭起來了….這已經不是單純的借來耕作了… 03/02 14:15

的確,因為看過聽過太多好心卻反而招來自己不幸的案例了,所以很擔心他老人家這樣 鄉愿的想法,只能盡力勸他若無法兩全只能先求保障自己權益了。 謝謝您:)

→ moon3488:375減租…很久前我家農地就這樣被A掉很多 … 03/02 18:28

→ moon3488:假設田地出了問題,那些所謂的人情輿論又幫的了誰?還是 03/02 18:32

→ moon3488:實際的權益重要吧! 03/02 18:32

是啊!但因為位處鄉下,可能人情輿論對於老一輩的人來說也是很重要與可怕的吧! 只能盡力勸說了… 謝謝您的分享:) ※ 編輯: innocentpure 來自: 114.46.17.17 (03/02 18:36)

→ moon3488:社會新聞太多實際案例了,防人之心不可無,要懂得留退路 03/02 18:35

→ moon3488:,尤其是很多不懂的老農! 03/02 18:35

→ moon3488:如果是我,打個契約年租金100塊也好,至少有證明是租賃 03/02 18:44

→ moon3488:關係存在;如果對方不肯,就居心可議了… 03/02 18:44

推 moon3488:這我們家有過切身之痛…你可以試著把後果講嚴重一點, 03/02 18:56

→ moon3488:例如:這樣田產可能會被“放領”走就會一無所有…之類的 03/02 18:56

真的就怕是「有心人」,不然真的沒有什麼關係,老人家一開始也沒想到黑暗面這一層, 但隨著對方不打聲招呼就任意恣為的做了處理,就覺得有些怪怪。 希望老人家可以過得暸心理面的那個坎… ※ 編輯: innocentpure 來自: 114.46.17.17 (03/02 19:06)

→ innocentpure:只是我個人想了解的是,這樣子的借出行為在法律上, 03/02 19:07

→ innocentpure:真的有可能會變成他人的土地嗎? 03/02 19:07

→ sneak: 若今天一開始就講明,那 https://noxiv.com 11/07 05:09

網友回覆 23

  1. Skylar DavisLinda

    請甲方跟乙方講:田有人要租了........

  2. Dorothy

    另外,原本借用前的農作,若沒有乙方照顧,也生不出蝦米好物這點也請記得,總之,事情應該很容易處理,大家都是好鄰居

  3. Dora

    因為您第三段第一~第二行敘述有問題.......今天在土地無償借用他人耕作,他人自然有收益之權利在

  4. Puput

    而原本長在那塊土地上的果樹,借用的人不可能荒廢在那邊不

  5. Eden

    照顧,自然就跟著自己所種植的作物一起照顧果樹沒有照顧,跟有照顧的,長出的果實數量跟品質就有差別

  6. Kumar

    那今天甲方覺得乙方擅自對這些果樹的果實做採摘行為是否一開始就有先告知這些果樹的果實不可以採摘??

  7. Skylar Davis

    若今天一開始就講明,那借用人自然也沒有義務照顧這些原本的果樹,只要專心照顧【自己所種植的作物】

  8. Leila

    而那些【原本的果樹】,在無人照顧下自然也不可能有好收成

  9. James

    所以,請勿把 乙方處分收成 的行為 過度放大那些行為,跟無常借用土地的行為,無關聯性

  10. Kelly

    假如甲方擔心的是長期耕作造成的新生權利,請針對此點去

  11. Ingrid

    做適當因應,而不是說"因為乙方送別人水果,所以要收回"總之,甲方要做的就是把土地收回來自作,就這麼簡單...

  12. Olga

    就算自作無力,也可以以契約方式出租他人,或參加政府辦的小地主大佃農之類的政策,或者是乾脆圍起來廢在那邊....

  13. Sandy

    從您的文章也有提到,只要收回自作就好了

  14. Mason

    雙方都是幾十年鄰居,求的是和氣而不是怨氣

  15. Franklin

    挖植栽??? 這樣就不好嘍~~~我也是認為拿回來比較好

  16. Blanche

    因為連牆都搭起來了....這已經不是單純的借來耕作了...

  17. Mia

    375減租...很久前我家農地就這樣被A掉很多 ...

  18. Frederic

    假設田地出了問題,那些所謂的人情輿論又幫的了誰?還是實際的權益重要吧!

  19. Kelly

    社會新聞太多實際案例了,防人之心不可無,要懂得留退路,尤其是很多不懂的老農!

  20. Frederica

    如果是我,打個契約年租金100塊也好,至少有證明是租賃關係存在;如果對方不肯,就居心可議了...

  21. Isabella

    這我們家有過切身之痛...你可以試著把後果講嚴重一點,例如:這樣田產可能會被“放領”走就會一無所有...之類的

  22. Blanche

    只是我個人想了解的是,這樣子的借出行為在法律上,真的有可能會變成他人的土地嗎?

  23. Edwina

    若今天一開始就講明,那 https://noxi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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