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燈轉紅燈,前車剎住了我後車追撞上去
肇責後車100%,車損賠償都沒問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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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下前車駕駛有去醫院,醫藥費1100元
沒有任何外傷,沒有後續看診費用
現在前車提出精神賠償五萬元
說是那幾天腦震盪頭暈沒有辦法照顧小孩、幫助先生工作
我不付的話就告過失傷害,讓法院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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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點
保險公司覺得金額不合理,基本上只負責有單據的部分。
1. 請問保險公司如果回覆前車不賠精神賠償五萬元,前車就能直接告我?還是保險公司再跟前車法院處理?
2. 保險若不負責,我就申請調解委員會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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