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2月底出車禍,今年4/2醫生開診斷證明寫宜休養3至6個月需看護照顧,因當初車禍
造成外觀受損,本來請醫院安排9/27進行整型手術,10/1出院,10/3開始回去上班,
但昨天接到醫院電話說因為醫生行程安排,手術改期至10/11,請問這種情形下,
10/3至10/11的看護費跟薪資損失可以跟對方求償嗎
還有如果要求償10/3至10/11的看護費跟薪資損失須請醫院須請醫院開立哪些證明文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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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外觀受損,本來請醫院安排9/27進行整型手術,10/1出院,10/3開始回去上班,
但昨天接到醫院電話說因為醫生行程安排,手術改期至10/11,請問這種情形下,
10/3至10/11的看護費跟薪資損失可以跟對方求償嗎
還有如果要求償10/3至10/11的看護費跟薪資損失須請醫院須請醫院開立哪些證明文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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