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可以告對方誣告嗎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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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和女同事發生了一些曖昧的身體接觸..雙方都心甘情願的..後來她本來要傳簡訊給我的..卻傳到她男性友人那邊..他很生氣就不要她了..她為了能和她繼續在一起就說都是我強迫她的..就到警局告我妨害性自主...後來移送到地檢署變成恐嚇強制猥褻...她告我的有些東西根本是她捏造出來的不是事實…經檢察官查明後對我不起訴處分..請問我可以告她誣告嗎..我必須在多久的時間內提出誣告罪..追訴的時間有多長?..謝謝!...Show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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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ie avatarAnnie2011-05-15
民法第195條(侵害身體健康名譽或自由之非財產上損害賠償)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刑法第169條(誣告罪)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而偽造、變造證據,或使用偽造、變造之證據者,亦同。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1-05-18
這絕對已經可以控告對方誣告罪了,且還能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你只要跟原本承辦此案的檢察官提出告訴,說你想控告對方誣告,檢察官就會幫你辦,不過照理來說,誣告罪並不是告訴乃論,應該就算你沒提出,但檢察官覺得對方有誣告嫌疑的話,他就會主動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