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子的車禍該如何處理?? - 法律
By Kyle
at 2012-10-16T00:00
at 2012-10-16T00:00
Table of Contents
事發地是一條雙向道中間雙黃線,左右兩旁皆擺為攤販
當天街上左右兩側路人很多,只夠讓一台車通過
家人走的比較外側被一台休旅車先撞到右邊屁股
家人被撞倒後休旅車又碾過腳踝腳背
幸好並無骨折,但整個腳腫的像麵龜行動也不便,醫治了一個多月
對方有強制險醫療實支實付
對方撞傷我家人之後一直到就醫完警局做筆錄,對方沒說過一句抱歉的話
還不時還臉臭,也沒有意思一下包紅包給傷者過運
一直到事發後第三天才打來問有沒有好一點,會請保險公司與我們連絡
但家人因傷數天無法工作,另向對方要求理賠工作損失
對方卻說他並沒有錯,不願理賠付這筆
研判表出來了(不知對方有沒有申請研判表來看)
我方:行人在未劃設人行道之道路不靠邊通行(道處78-2、道處133)
他方:未注意車前狀況因而肇事致人受傷(
當天街上左右兩側路人很多,只夠讓一台車通過
家人走的比較外側被一台休旅車先撞到右邊屁股
家人被撞倒後休旅車又碾過腳踝腳背
幸好並無骨折,但整個腳腫的像麵龜行動也不便,醫治了一個多月
對方有強制險醫療實支實付
對方撞傷我家人之後一直到就醫完警局做筆錄,對方沒說過一句抱歉的話
還不時還臉臭,也沒有意思一下包紅包給傷者過運
一直到事發後第三天才打來問有沒有好一點,會請保險公司與我們連絡
但家人因傷數天無法工作,另向對方要求理賠工作損失
對方卻說他並沒有錯,不願理賠付這筆
研判表出來了(不知對方有沒有申請研判表來看)
我方:行人在未劃設人行道之道路不靠邊通行(道處78-2、道處133)
他方:未注意車前狀況因而肇事致人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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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All Comments
By Catherine
at 2012-10-20T20:35
at 2012-10-20T20:35
為你回覆問題,
首先針對肇事責任來做說明,
你文中陳述
『研判表出來了(不知對方有沒有申請研判表來看)
我方:行人在未劃設人行道之道路不靠邊通行(道處78-2、道處133)
他方:未注意車前狀況因而肇事致人受傷(道處61-Ⅲ、道安94-Ⅲ)』
理應對方為肇事主因(也就是應該要負五成以上責任);
我方為肇事次因(也就是不到五成),
通常民間談判會以7:3來處理為多,
但未進入訴訟由法官判定是不會有確定比例的喔!
而你的問題底下一一為你回覆,
1.責任各半的話還能向對方要求理賠工作損失這項嗎?
答:當然可以,
你可以參考筆者在其他問題回覆中的請求項目來做準備及要求。
2.如果可以向對方要求,應該怎麼跟他談要求理賠工作損失?
其實工作損失方面,對方是否給已經不是那種重要,只是對方態度不佳
氣不過,對方除了第一次打來尋問傷勢,之後也沒在打
也不主動找我們談合解
答:提出醫生診斷證明以及我方的薪資證明,
只是對方目前態度不佳,
建議可以考慮先行提起刑事過失傷害之訴,
讓對方肯來面對本案,
再來處理與談判會較為實際。
診斷書方面,第一次發生這種事
所以不知道原來要請醫生在診斷書上面註明需休養天數
已申請��
By Doris
at 2012-10-16T16:39
at 2012-10-16T16:39
行車紀錄器的已漸漸被認可
適用汽車族機種市場已有許多款式
但唯獨市場最大
也是發生事故最高的機車族
保護自己家人朋友騎車的行車安全黑盒子
行車錄影是現場最有利的現場證據
生命安全無價,有備無患
『新聞也常看機車族裝行車記錄器,自保成功的範例
搜尋:【>>基隆區大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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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彬彬搬家,二手傢俱收,一折新傢俱,有運費就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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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1717:55:48補充:
交通事故多
行車紀錄器的已漸漸被認可
適用汽車族機種市場已有許多款式
但唯獨市場最大
也是發生事故最高的機車族
保護自己家人朋友騎車的行車安全黑盒子
行車錄影是現場最有利的現場證據
生命安全無價,有備無患
『新聞也常看機車族裝行車記錄器,自保成功的範例
搜尋:【>>基隆區大天<<】
影片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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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harlotte
at 2012-10-16T06:48
at 2012-10-16T06:48
By Edward Lewis
at 2012-10-16T01:51
at 2012-10-16T01:51
當天街上左右兩側路人很多,只夠讓一台車通過
家人走的比較外側被一台休旅車先撞到右邊屁股
家人被撞倒後休旅車又碾過腳踝腳背
幸好並無骨折,但整個腳腫的像麵龜行動也不便,醫治了一個多月
對方有強制險醫療實支實付
事故先報警三十天後申請初步分析表
體傷醫療先申請對方的強制險
其他等責任釐清協商和解
對方撞傷我家人之後一直到就醫完警局做筆錄,對方沒說過一句抱歉的話
還不時還臉臭,也沒有意思一下包紅包給傷者過運
一直到事發後第三天才打來問有沒有好一點,會請保險公司與我們連絡
法律並無規定他要包紅包給你
但家人因傷數天無法工作,另向對方要求理賠工作損失
對方卻說他並沒有錯,不願理賠付這筆
先療養傷勢
半年內都可以提出過失傷害研判表出來了(不知對方有沒有申請研判表來看)
我方:行人在未劃設人行道之道路不靠邊通行(道處78-2、道處133)
他方:未注意車前狀況因而肇事致人受傷(道處61-Ⅲ、道安94-Ⅲ)親友認為雙方肇事責任各半
想問:
1.責任各半的話還能向對方要求理賠工作損失這項嗎?
診斷書醫囑,有影響工作,載明天數
2.如果可以向對方要求,應該怎麼跟他談要求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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