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有一天我妹妹出了車禍.我爸爸跟他現在交的女朋友(也就是我的阿姨).他們知道我心很軟.很擔心我妹妹.是別人開車載我妹.因此出車禍.我阿姨他有個女兒.車貸很多期未繳.結果他們就跟我說.叫我幫他擔保.第一胎先借十萬元.第二胎界57萬.一次借了兩胎.他們說要先把那台車先繳清.還有繳我妹妹的醫藥費.他們跟我說了很多次.那台車變成我阿姨的名子.我幫他當保.後來他們都沒去叫我妹妹的醫藥費.錢也都不知道花去哪裡.經過幾天後.我爸打來跟我說.叫我機車先給他拿去賣.不然他先在周轉不過來.我就說:不是有幫他們當保了為何還要賣?他說那個要審核還要過幾天才會下來.一直跟我說.醫院在催醫藥費.而且他說等我妹妹的保險下來要買台新的給我.我卻不知道怎拒絕他.所以牽回去給他賣.而我還有一台機車車貸未繳.那台機車賣3萬元.我跟我爸拿5千叫我�
這樣是否成了恐嚇罪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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