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這樣是否構成詐欺 - 法律Heather · 2012-06-04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我和一位女性友人去看醫師~但不料她沒健保~身上也沒帶錢~於是我拿出我ㄉ1000先幫她繳費~但事後她沒跟我說就自己去醫院去領取這1000~而沒告知我~還是醫院告訴我~我再知道~她這行為是屬於~~??法律All CommentsLauren2012-06-06妳和一位女性友人去看醫師~但不料她沒帶健保卡~身上也沒帶錢~於是妳就拿出1000先幫她繳費~妳為朋友代墊醫院未帶健保卡之保證金費用1000元,因為是妳同意代繳的,妳朋友並沒有以不實之情事,騙取妳將款項之交付。因此基本上這屬於民事之借貸行為,屬於債務的問題。代繳醫院費用之1000元,是醫院以病人之名義收取的,因此醫院退還1000元之對象是妳朋友,而不是妳。跟醫院申請退還1000元本就是你朋友之權利,因此妳朋友領回1000元之行為,並無違法之處。由於當初拿出1000元代墊醫院之保證金,是在妳同意之情況下進行的,況且妳朋友並無以不實虛偽之情事,讓妳陷於錯誤之認知,才將款項交付出去的。故而自當不得成立刑法之詐欺罪行。妳那1000元只能依債務之糾紛向朋友討回,若是去提告刑事之詐欺罪,恐怕會徒勞無功。以上提供妳參考最�Isabella2012-06-04小弟的建議法律的問題還是去諮詢專業的律師吧政府有很多資源可以善用在這邊推薦一個網站法律諮詢家www.law110.com.tw雖然不是政府的法律扶助但這邊也都是律師在回答問題可以去試試看而且問題可以隱藏所以詳述也不會被人看到就不會擔心講得不清楚律師在法律的判斷上出了差錯...ShowmoreFrederic2012-06-08刑法第339條詐欺(公訴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詐欺要成立需要能舉證對方如果使用詐術成立機率才會大如果萬不得已提起訴訟時要小心謹慎,法律解決糾紛最好的方法以上供你參考2012-06-0416:13:06補充:錯誤更正法律不是解決糾紛最好的方法。...ShowmoreEmily2012-06-07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之罪...屬侵占..不過她可主張事先有跟妳借款妳也同意借他....所以可能無罪.....Frederica2012-06-07侵占罪.非詐欺........Related Posts現役軍人明年退伍,想考公職。請準確解答!!20點!未投保強制險五個月內罰單重複舉發.有關勞安回訓問題,是否都需要回訓?國考人事行政(心理學、現行考銓制度)上班車禍撞到人駕照駕照預期機車強制險部分可有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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