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會違反著作權、肖像權嗎?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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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在 B 的FB個人公開貼文頁面,截圖(無改作)
一則 B 本人入鏡的風景圖文貼文(圖為公開)。

A 再將截圖貼在兩人於FB公開社團的公開留言串中詢問 B "這是哪裡?"

至此,B 即說將備案提告,A 隨即刪除該截圖。


以上會違反著作權的 重製、肖像、公開傳輸 嗎?
能算是合理使用嗎?

若 B 無論如何都想提告,賠償金、罰金範圍約是多少?(A B 皆為無知名度普通網民)


請各位大大賜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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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20-01-07
使用者條款就有說了,「設為公開發佈之照片影片,代表
您允許所有人存取或使用該資料,並且將之與您產生聯結
。」,而且也沒有進行醜化之類有損名譽的處理,因此我
不覺得B上法庭能獲賠償。
Kyle avatarKyle2020-01-09
FB 內容政策是這樣,有包含截圖行為。
以此案例而言,是否就可排除內文所說的 重製、肖像、公開傳
輸。
http://i.imgur.com/fE6t3ju.jpg
Steve avatarSteve2020-01-10
理論上是這樣。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20-01-10
只要不是拿來修改當自己的、商業或廣告行為,一般沒事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20-01-10
原本的定義只有商業行為才觸法,上次臉書類似案例
Quanna avatarQuanna2020-01-14
A把B的圖拿來當宣傳照,另一個案例是蝦皮賣家。
Elma avatarElma2020-01-16
蝦皮案例好像是在本板看到有人提問的。
Ula avatarUla2020-01-19
想說,問個地點就被告 ...
Oscar avatarOscar2020-01-22
提告是人民的權利 我只要爽的話也可以告蔡英文啊
會不會贏再說嘛...
Jessica avatarJessica2020-01-27
問路被告真的很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