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這樣有夠成刑法305條恐嚇罪 - 法律Linda · 2010-06-26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有人傳簡訊內容為"事情不會這樣完"、"可以跟你保證,這個月之前一定讓你目前的生活起重大的變化"、"看樣子你躲的很好,沒幾個人知道,XX路XX號XX樓,你再住下去吧"、"你真是不見棺材不掉淚,這樣也好",請問以上4通簡訊是否有構成恐嚇罪?法律All CommentsTom2010-06-26你好!不構成恐嚇喔!!但是建議你簡訊不要刪除唷Rachel2010-06-30可以告但能不能成立就要讓法官判Daniel2010-06-30(1)只要是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五種中之任何一種或數種的事情,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就會構成刑法第三百零五條之恐嚇罪。(2)只要被恐嚇的人會感到害怕,就會構成恐嚇罪,不以發生客觀上之危害為必要。問題:1.這方面的證據該如何蒐集?口頭恐嚇容易舉證及被法庭承認嗎?手機簡訊是否可為舉證之一?回覆:1.恐嚇危害安全之成立須其恐嚇之內容有關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因此對方向被害人如何表示,攸關罪責是否成立,自需由被害人舉證。手機簡訊如發自對方自不失為證據之一,其他諸人證人或錄音均可作證,若僅告訴人一面之詞,經被告否認,除非有其他間接證據可以證明對方確有恐嚇...Related Posts媽媽不尊重我的隱私權請問收到Yahoo!奇摩拍賣:管理通告的信??車禍賠償VS責任歸屬檢察官跟法官有何不同????剛考完段考,對有些社會題目有點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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