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情形下能離婚嗎?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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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ed80182 (堅強的外表)》之銘言:
: 土地是去年10月中過戶的
: 現在所有不動產都在我媽的名下
: 如果說他要再過戶或者是轉賣的話
: 須要過幾年嗎?
: 還是說現在就可以動了?
: 如果說他要把土地過戶給我們這些子女
: 那我們需要年滿20歲才行嗎?

不行喔。你這個過戶或轉賣如係出於使他方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落空,依據1020之1

他方可請求法院撤銷之。如果土地是無償贈與,適用1020之1一項。若是有償的買賣,

適用同條二項。另依據1030之3一項,離婚前五年為減少他方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的處

分,仍須將該財產追加計算。至於過戶給子女,雖有可能是道德上的贈與,然仍有風險。

且恐怕令堂得先解決國稅局這關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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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Oliver avatarOliver2009-03-09
一年220萬,分批分批分批分批,這個本國蕭副總統帶頭示範
Hedy avatarHedy2009-03-10
上行而下效之合法避稅手段Orz
John avatarJohn2009-03-10
"蕭**夫人朱oo今天指出,她隔十四年才生最小的女兒,對她的
規劃相當認真,在法律規定範圍下,她與蕭xx每年各贈與她一百
Yuri avatarYuri2009-03-11
萬元,二十幾年下來也有三、四千萬元,絕非如對手所指稱的脫
產,對這種烏龍抹黑,她相當痛心."
Isla avatarIsla2009-03-15
為什我爸不是蕭副........?
Heather avatarHeather2009-03-18
我有時候也希望我爸媽能如新聞一樣痛心一番>.<~~~~~
Callum avatarCallum2009-03-19
這樣的痛心我們家很歡迎的0.0"
Ina avatarIna2009-03-19
E大所言極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