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租屋糾紛該如何解決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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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ine7674 (向問天)》之銘言:
: ※ 引述《tine7674 (向問天)》之銘言:
: : 甲向乙租一間套房,並交付予乙押金2個月共13000元,甲於租屋半年並向乙繳納一月份
: : 房租6500之後,發現屋內有多處漏水,甲通知乙房屋多處漏水之後,乙雖有進行修繕
: : 但並無法改善漏水情形,甲以此為理由要求解除契約並要求乙退還2個月押金及之後的房
: : 租,但乙只願意退還甲一個月押金,請問大家此時甲應如何進行救濟。
: : ps我承認我就是甲,希望大家給我一些建議
: 我剛剛發現他房屋契約上沒寫他(房東)的身份證字號,沒寫他的地址,房屋位置他也
: 沒寫,請問我如果自己將房屋位置補上去會犯法嗎
: 還有這種情況下還能申請調解嗎?
我打去區公所問如何申請調解,他說調解要去對方的戶籍所在地申請,請問在不知道
對方住址的情況下要如何申請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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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6-01-24
沒有硬性規定 一定要在對方戶籍地吧 可以直接申請定
時間調解(至少我的經驗是這樣啦)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6-01-26
您要不要乾脆一口氣將所有問題問法院、公所、調委會裡的免費
咨詢律師………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6-01-29
很多地點都有免費律師可供咨詢,帶身份證跟房屋契約前往。
Annie avatarAnnie2016-02-03
可以這樣一直手動置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