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行為有構成誣告嗎?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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狀況劇開始

某A曾經做過一件爭議的事情(以下通稱爭議事項

某B在網路上痛罵某A做出爭議事項

結果某A提告某B誹謗,附帶但書絕不和解

某B於偵查庭拿出某A有做出爭議事項的實質證據佐證自己沒有誹謗某A

之後檢察官援以刑法310-3為由不起訴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



狀況劇結束

曾經在網路上看到一則判例

A和B在FB吵架,A告B妨害名譽,一樣以310-3不起訴

後B反告A誣告,成功將A起訴並判刑

理由是A「捏造」自己沒有做過B陳述的事項,屬虛構事實故構成誣告
(可能需要請鄉民神一下舊聞,太久沒跟了)



問題:
對方陳述事實還硬告對方誹謗,這樣構成誣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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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onnor avatarConnor2021-09-09
你在講太陽花嗎
Candice avatarCandice2021-09-12
誣告要故意無中生有 你問題的狀況通常是被告有特定行為或事實 而原告自己認為被告符合構成要件 實際上則否 這種無誣告故意 不會構成誣告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