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是朋友創業.找不到人幫忙我就去幫忙了..工作了快兩個月每天我一人當十人用..一天工作十二小時..老闆就是我的朋友整天躲在房間玩電腦聊天..我連上洗手間還要跟他說..他還要問是大號小號...由於工作時間長..薪水我當初看他剛創業也沒計較以月薪兩萬五算...上月我看不慣他一切丟給我..加上太累了薪水少於是提離職...他說不行說不做就不做我走了沒人開店...我跟她協議好給他三天的時間他也說ok...事後他刪我好友..我一想不對發訊息給她說既然��
這樣算私闖民宅嗎?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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