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算詐欺既遂還是未遂? - 詐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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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人去店裡面買東西

原本想把100元的物品條碼,換成50元的條碼使機器誤刷
(或是價格貼紙抽換成比較便宜的,使結帳店員誤判)

結果不小心弄錯了,反而換成200元的

犯人為了避免有人起疑心,摸摸頭認了付錢,想說下次再來

不但沒貪到,還賠了更多


請問這樣,詐欺罪是仍成立,因為已經有行為

只是到底是論既遂還是未遂呢?


我在想既遂的原因
因為已經騙過店員或讀條碼機未被發現,雖然犯人反而倒貼,但刑法不在乎這個
既然已經騙過沒有當場拆穿,當然以既遂論

算未遂的原因
犯人並沒有得取當初所想得到的詐騙利益


到底是算既遂還是未遂?感覺都講得通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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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6-11-25
完全不成立詐欺罪。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6-11-28
無需討論行為之既未遂。
Gary avatarGary2016-11-29
未遂吧 因為店家沒有損失
Hardy avatarHardy2016-12-01
看你既未遂是以有人受騙為準還是以受有損害為判斷標
準囉
Donna avatarDonna2016-12-02
你把這邊當十萬個為什麼喔
一直洗版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6-12-06
刑法教科書都有啊,你覺得我們這邊有人比林鈺雄還屌?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6-12-09
叫你去看文章你也沒去,發一堆做夢夢到的問題有啥意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6-12-09
廢文王。
Poppy avatarPoppy2016-12-10
方法不能
Ursula avatarUrsula2016-12-14
先去看詐欺要件吧 不解釋
Steve avatarSteve2016-12-18
不知道。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6-12-22
哈哈你看看你哈哈
Steve avatarSteve2016-12-25
淨問一些沒營養的 可是也沒看你法學素養提升到哪裡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