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被告詐欺,是否成立?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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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與男友認識不長的時間(在網路上認識的,正式交往大約2個月),由於他是有家庭的男人,交往期間,他不斷向我保證,不久的將來一定會離婚娶我,當時我竟也傻到深信不疑的地步。交往期間,我向他提出想要做生意的念頭,他非但不反對,還口口聲聲說要支持我,於是他前後匯款三次給我。第一次他匯了2萬元,說是要給我當生活費,第二次他匯款了20萬元,說明這是要與我共同合作除臭劑以及減肥飲料的錢,我又在朋友的邀約下,想要投資生命禮儀公司,於是他又匯款45萬元給我,現在,問題來了....當初他說要我做生意,這樣對於沒名沒份的我才有一個保障,我深信他是真心對我好,但是自從他匯款給我之後,便開始奪命追蹤我,半夜三更逼著我一定要和他聊天,沒五分鐘又打來(這些都有通聯紀錄)我開始感到不堪其擾,他也警覺到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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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3-12-05
一、當初妳是在朋友的邀約下,想要投資生命禮儀公司,妳只是將此消息告知對方,並沒有邀請對方投資入股,是對方為對妳示好,自己主動匯45萬元給妳。因此這45萬之款項,可推定並不是對方投資生命禮儀公司之款項,應是屬於對方借妳投資之款項。所以說此款在妳們之間是沒有詐欺罪的問題,只是單純之民事債務之糾紛。對方若是告妳刑事之詐欺罪,應該是不會成立的。妳只要設法還他45萬元就好了。對方是沒有辦法在此事上興風作浪的。如果對方真的提告妳詐欺罪行,檢察官傳訊妳時,妳只要將事情之真相,據實陳述給檢察官,並盡量提供相關之證據就好了。不用過於焦慮與緊張,詐欺罪應該是不會成立的。二、對方告知警方不知道妳的姓名?對方一直都有跟妳密切聯繫,填寫匯款單也需要收款人之帳號與戶名,況且不知道收款人是誰,竟匯
Carol avatarCarol2013-12-02
給(匿名)發問者:妳現在已經是(被告),妳必須先調整認知:把前已婚男友,當做是妳創業支援妳金錢的好朋友就好!(保護自己)是妳首要課題!刑事部份:見招拆招。民事部份:以低度的還款計劃,做為防禦措施。其中:<和解書、合作契約書>的文字內容,影響勝敗甚鉅,宜與法律專業人員討論。妳需要幫助時,再聯絡我。...
Hedda avatarHedda2013-12-03
刑法詐欺罪構成需予使人誤陷且交付財物!按上所述.男女朋友交往.男方曾贈予女方金錢卻投資失利.爾後已唯恐財物受損為由.要求簽署本票.和解書.契約書等..建議版大走法律程序避免男方在生事端!歡迎點選本人.電洽或親洽本所說明原委!...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3-12-05
一開始就是你想破壞人家家庭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