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偵查庭是半年前
第二次是今天 不過檢查官只是傳喚被告(我)
來問幾件事而已 關於妨礙名譽
說我有沒有罵人 以及要不要和解(我是20歲學生
我是矢口否認我有罵人小三 對方沒錄音 只有人證
事實上我也真的沒罵 唉 我也堅持不和解 因為我明明沒罵…
照理來說是起訴定了 不過接下來是簡易判決嗎 還是要在去一次地方法院 不知道這種妨礙名譽的小案件的流程?
(簡易判決是不用出庭直接把罰單寄到信箱?不知道多久出來)
懇請各位解惑 謝謝各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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