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位朋友由於一些因素疑似遭人陷害.被判緩起訴處分導致須到某地檢署觀護人那邊報到採尿.我朋友ㄉ人生當中首次去某地檢署觀護人那邊報到採尿.在報到採尿過程中突然換氣過度倒地.卻遭到觀護人在眾人面前說我朋友不想採尿在假裝病等...等.說的很大聲就連在採尿室外面的走廊都聽得見.以及並且當場沒有即時叫救護車...直到某位長官過來看到後不二句話就問說有沒有叫救護車.怎麼沒先叫救護車呢?那位長官要求趕快打電話叫救護車.才有人打電話
這種情況下有哪些可以提告?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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