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兩天被取締違規停車(機車)問題 - 法律

Table of Contents

因為是去兩三天的遠門機車停在紅線9/13被開一張紅單9/14又被開一張紅單而且被拖吊發現舉發單位都不一樣想請問這樣可以申訴嗎?...Showmore

All Comments

Sarah avatarSarah2012-10-06
高大瑋回答: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及處理細則第13條逕行舉發汽車有本條例第五十六條第一項(違停)或第五十七條規定之情形,而駕駛人、汽車所有人、汽車買賣業者、汽車修理業者不在場或未能將汽車移置者,每逾二小時,得連續舉發之。汽車駕駛人、汽車所有人、汽車買賣業者或汽車修理業者有本條例第五十六條第一項或第五十七條規定之情形,經交通勤務警察、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或交通助理人員舉發後,而不遵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