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因:是去年7月車禍,我開車支線車道未禮讓幹線,當時為閃紅燈,視線被車A柱擋住沒注意旁邊的機車越白線,直接撞上我的車.當然我誠實我有錯所以我被起訴,當時如果對方直行也沒事哀..對方騎士雙載情侶:男女雙方都是輕微挫傷因調解說需要雷射精神賠償XXX...需要42萬我雖然有保險但保險公司說這些單據只賠3萬我自己補5萬,對方還是不肯所以我最後打算等被判刑只是才剛要開準備庭..1.我要開少次庭才被判刑2.我會誠實負責告訴法官我認錯這樣背叛多久?3.�
過失傷害-車禍 - 法律
Table of Contents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