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因被撞挫鈍傷,對方從頭到尾都沒有和解的意思,要求車禍鑑定,鑑定出來她濄失傷害,和解她又說沒錢,剛6/30收到判決書,如下中華民國刑法第284條第1項<因過失傷害人者,處6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百元以下罰金,也就是說她也可以繳5百元了事嗎?1月初被撞傷至今還未痊癒附圖圖片參考:http://imgcld.yimg.com/8/AD05433956/o/1011070100...圖片參考:http://imgcld.yimg.com/8/AD05433956/o/1011070100...因本件已刑事訴訟簡易
過失傷害判決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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