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是直行車(汽)車輛要過十字路口車子完全以上橋被闖紅燈左轉的阿伯(機車)未戴安全帽車禍肇事在雙黃線上從駕駛座車門撞上車輛鑑定:對方為闖紅燈(主因)7%(已往生)我方是未注意車前狀況(次因)3%%數是以第三責任險保險員所講曾經有私下談和解(天價)強制第三能請多少他們都要額外還要給6百萬對方也曾兩次叫議員要出來幫他們說最後一次而是再調解會談重點來了對方目前為止針斷證明書與死亡證明未交給第三責任險保險公司2天後即將第一次到地檢�
過失傷害罪成不成立 - 法律
Table of Contents
Table of Contents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