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週前我依安全車速行駛某路段,車身卻突然失控導致摔車,造成身體有多處挫傷,車體機械亦當場受損故障。當下起身檢視,察覺車禍該處路面的鋪設工程尚未完成,一條順著馬路、寬約30公分的淺溝上散落柏油外露的砂石,且與兩側柏油路面有數公分高低落差,現場卻未設置夜間警告標示和圍籬,顯然有所疏失。在警察局做完筆錄後,警方建議先走和解。於是我又打電話給縣府單位,縣府人員則請我與處理的廠商談和解。與廠商代表幾次通話後,�
道路不平導致機車自摔,後續求償等法律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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