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31-1第2項執法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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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31-1第2項

機車駕駛人行駛於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

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

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處新臺

幣一千元罰鍰。

事情是這樣:小弟前幾日騎機車遇到紅燈,停在停

等區時,紅燈有顯示秒數,大約還有30幾秒

順手自前背的包包拿出手機看一下有無通知

又放回去,從拉開背包拉鍊到放回去整個過程

還不到十秒,正把手機放回去時,發現右邊有個女

警走過來,把我叫到旁邊,就開了一張罰單。


跟員警辯論後,了解原來停等紅燈在警察的解釋也

是行駛中。只要看到有人手持手機就會開罰

這兩天我一直在想這個執法標準的合理性。

在我的理解,行駛是連續移動,停等則是短暫停

止。與行駛中的狀態明顯有所差別。

即使認為停等紅燈也是隨時可行駛的狀態,而解釋

成行駛中,兩者手持使用手機的程度也應有所區別

行駛中+手持使用手機=可罰(法條規範典型)

停等紅燈+手持使用手機+疏於注意車前狀況=可罰
(法無明文)

但警方並不考慮有無疏於注意車前狀況,這樣的解

釋我個人覺得無法落實立法精神,只是警方取締方

便而已。更甚者可能會造成只有停紅燈時的低頭族

會被抓,行進中玩手機這種真正危險的反而都不管。

至於警察告訴我裝了手機架在停等紅燈時大滑特

滑的不在法條規範,他們不會管。

我只能無言了。

我這樣的想法很刁民嗎?

已提出申訴,請各位大大賜教

--

All Comments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7-08-16
到法院去洗洗臉,付個三百塊吧......
到法院去洗洗臉,付個三百塊吧......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7-08-21
錢已備妥
錢已備妥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7-08-21
另外,不需要動用滑坡謬誤來做為自己無違反法條之理由
那就慢走吧...好好到法院學習
另外,不需要動用滑坡謬誤來做為自己無違反法條之理由
那就慢走吧...好好到法院學習
Hedwig avatarHedwig2017-08-22
車子發動就算駕駛不是嗎?我印象中喝酒,機車發動還
沒騎,也算酒駕
車子發動就算駕駛不是嗎?我印象中喝酒,機車發動還
沒騎,也算酒駕
Zora avatarZora2017-08-23
這樣講吧,在法院認知上,所謂的行駛
就是不需要做任何額外動作,車子就會前進的.....
這樣講吧,在法院認知上,所謂的行駛
就是不需要做任何額外動作,車子就會前進的.....
Steve avatarSteve2017-08-25
只要車子保持隨時可以前進的態樣,就是屬於 行駛 的範圍
只要車子保持隨時可以前進的態樣,就是屬於 行駛 的範圍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7-08-28
但機車不是汽車,不會自動前進啊
但機車不是汽車,不會自動前進啊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7-09-01
自己去想一想,為何要點出 "手持" 這個觀念....
法規上 汽車 是包含機車的
自己去想一想,為何要點出 "手持" 這個觀念....
法規上 汽車 是包含機車的
Freda avatarFreda2017-09-05
好,看來您對於法規是完全沒看懂,那....也不浪費時間了
單單連 法規上的 汽車 ,跟 一般民眾 的 汽車
都搞不清楚的 ,阿是要去法院被洗臉洗到爽歪歪嗎???
好,看來您對於法規是完全沒看懂,那....也不浪費時間了
單單連 法規上的 汽車 ,跟 一般民眾 的 汽車
都搞不清楚的 ,阿是要去法院被洗臉洗到爽歪歪嗎???
George avatarGeorge2017-09-08
不過話說,這不是常識嗎……這樣也要跟警察爭論?我
要用手機我都碼停路邊,直接在停紅燈時用不是很危險

不過話說,這不是常識嗎……這樣也要跟警察爭論?我
要用手機我都碼停路邊,直接在停紅燈時用不是很危險
Selena avatarSelena2017-09-08
我要看導航會先停路邊熄火 給你參考
我要看導航會先停路邊熄火 給你參考
George avatarGeorge2017-09-13
停等紅燈會用到手的事情很多,喝水、擦臉、檢查隨身物件
停等紅燈會用到手的事情很多,喝水、擦臉、檢查隨身物件
Noah avatarNoah2017-09-17
唔 沒必要在這邊爭辯 去跟法官說吧
唔 沒必要在這邊爭辯 去跟法官說吧
Selena avatarSelena2017-09-22
停紅燈用手機就一定危險??
停紅燈用手機就一定危險??
Megan avatarMegan2017-09-23
沒關係的,在這邊被洗臉大概也可以知道在訴訟會如何
沒關係的,在這邊被洗臉大概也可以知道在訴訟會如何
Joseph avatarJoseph2017-09-28
為何? 哈哈哈哈哈哈哈...那你要問 "立法者" ok ?
你問 司法單位 為何立這個法???
為何? 哈哈哈哈哈哈哈...那你要問 "立法者" ok ?
你問 司法單位 為何立這個法???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7-10-02
所以才說 滑坡謬誤
所以才說 滑坡謬誤
Ivy avatarIvy2017-10-05
我看到的都是行政機關的解釋,司法機關有權適用也有權不予適

我對法條本身沒意見,我問的是執法標準。
我看到的都是行政機關的解釋,司法機關有權適用也有權不予適

我對法條本身沒意見,我問的是執法標準。
Rae avatarRae2017-10-10
法官有權作出更合乎立法意旨的解釋
法官有權作出更合乎立法意旨的解釋
Connor avatarConnor2017-10-13
「停等紅燈+手持使用手機+疏於注意車前狀況」
是我自己認為更貼近立法意旨的標準。
「停等紅燈+手持使用手機+疏於注意車前狀況」
是我自己認為更貼近立法意旨的標準。
Lydia avatarLydia2017-10-18
歡迎釋憲
歡迎釋憲
Megan avatarMegan2017-10-20
法官不會主動幫你生出新標準。權利要靠自己爭取
法官不會主動幫你生出新標準。權利要靠自己爭取
Lily avatarLily2017-10-23
這不需要釋憲,還是你願意找個判例會決議來看看?
這不需要釋憲,還是你願意找個判例會決議來看看?
David avatarDavid2017-10-25
m大喜歡行政機關的解釋我也尊重,但我就是覺得不合理
如果你覺得我想的標準有問題,也歡迎你指教
m大喜歡行政機關的解釋我也尊重,但我就是覺得不合理
如果你覺得我想的標準有問題,也歡迎你指教
Daniel avatarDaniel2017-10-30
有點像抽象危險犯 做了就罰
有點像抽象危險犯 做了就罰
Hazel avatarHazel2017-11-03
停紅燈用手機不一定危險啊,但就違規啊,你覺得停紅燈時
抓癢喝水危險可以去想辦法推動立法啊。去查查歷往判決吧
,也是一堆人堅持拿起來看個時間,或者停紅燈不算行駛都
被駁回的,105交99,105交327跟103交178去讀讀吧。
停紅燈用手機不一定危險啊,但就違規啊,你覺得停紅燈時
抓癢喝水危險可以去想辦法推動立法啊。去查查歷往判決吧
,也是一堆人堅持拿起來看個時間,或者停紅燈不算行駛都
被駁回的,105交99,105交327跟103交178去讀讀吧。
Harry avatarHarry2017-11-03
所以你停等紅燈時引擎有熄火?等紅燈時不會有救護車
所以你停等紅燈時引擎有熄火?等紅燈時不會有救護車
Erin avatarErin2017-11-07
消防車要通過等等在路上行駛必須注意週遭情形的狀況
發生?
消防車要通過等等在路上行駛必須注意週遭情形的狀況
發生?
Robert avatarRobert2017-11-10
「行駛中」應該不限於「車輛移動中」,停等紅燈也會
「行駛中」應該不限於「車輛移動中」,停等紅燈也會
Cara avatarCara2017-11-15
要注意週遭情形,例如號誌在交警人為操縱下秒數有變
要注意週遭情形,例如號誌在交警人為操縱下秒數有變
Susan avatarSusan2017-11-19
化,駕駛人更該注意吧?
反過來說,如果停等紅燈等於完全靜止不會有任何危險
化,駕駛人更該注意吧?
反過來說,如果停等紅燈等於完全靜止不會有任何危險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7-11-23
那是不是代表酒駕停等紅燈時,法律也不該開單處罰?
那是不是代表酒駕停等紅燈時,法律也不該開單處罰?
Belly avatarBelly2017-11-25
酒精值要超過標準才罰
酒精值要超過標準才罰
Xanthe avatarXanthe2017-11-29
我沒有堅持停等紅燈不屬於行駛,那只是思考過程一定會有的小
疑問
我沒有堅持停等紅燈不屬於行駛,那只是思考過程一定會有的小
疑問
Connor avatarConnor2017-11-30
沒有那麼複雜,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對車輛狀態就只有分
三種:停車、臨時停車、行駛,前二者在第三條都有解釋了
沒有那麼複雜,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對車輛狀態就只有分
三種:停車、臨時停車、行駛,前二者在第三條都有解釋了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7-11-30
不符合前二者的就是行駛狀態
不符合前二者的就是行駛狀態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7-12-04
行駛在法規上並沒有定義,法官也是透過解釋方法才認為非「
行駛在法規上並沒有定義,法官也是透過解釋方法才認為非「
Xanthe avatarXanthe2017-12-06
停車」、「臨停」+「得立即行駛」也等於「行駛」
停車」、「臨停」+「得立即行駛」也等於「行駛」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7-12-07
法官對法律的解釋本來就是法律運作的基本態樣,這也
法官對法律的解釋本來就是法律運作的基本態樣,這也
Dora avatarDora2017-12-08
是為什麼訴訟上會引用相關、類似前案判決當作依據。
是為什麼訴訟上會引用相關、類似前案判決當作依據。
Elvira avatarElvira2017-12-10
臨停本來就要得立即行駛阿......真的有看清楚第三條嗎
臨停本來就要得立即行駛阿......真的有看清楚第三條嗎
Ula avatarUla2017-12-13
法律不可能對任何細節都規定的盡善盡美。
法律不可能對任何細節都規定的盡善盡美。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7-12-13
壹、法律認定的車輛狀態只有三種
壹、法律認定的車輛狀態只有三種
Joe avatarJoe2017-12-17
再從事實上來說,引擎發動下、處於道路上,難道不會
再從事實上來說,引擎發動下、處於道路上,難道不會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7-12-21
貳、三種狀態分別為停車、臨時停車、行駛
貳、三種狀態分別為停車、臨時停車、行駛
Freda avatarFreda2017-12-23
需要注意週遭?停等紅燈等同熄火停車完全放鬆?
需要注意週遭?停等紅燈等同熄火停車完全放鬆?
David avatarDavid2017-12-28
參、停車狀態:第三條第11款;臨停狀態:第三條第10款
參、停車狀態:第三條第11款;臨停狀態:第三條第10款
Harry avatarHarry2017-12-29
肆、行駛狀態:不屬於停車與臨停狀態之謂
肆、行駛狀態:不屬於停車與臨停狀態之謂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7-12-31
能不能告訴我到底是壹貳參肆哪個地方你不能理解?
能不能告訴我到底是壹貳參肆哪個地方你不能理解?
Kyle avatarKyle2018-01-02
停等紅燈與車輛行進中的對周遭狀況所需注意力絕對是不同的
停等紅燈與車輛行進中的對周遭狀況所需注意力絕對是不同的
Ursula avatarUrsula2018-01-05
還是你覺得車輛除了停車、臨停跟行駛之外還有其他狀態
還是你覺得車輛除了停車、臨停跟行駛之外還有其他狀態
Ina avatarIna2018-01-06
我沒有不能理解啊,不知道為何你一直糾結行駛的定義
我沒有不能理解啊,不知道為何你一直糾結行駛的定義
Emma avatarEmma2018-01-09
沒有不同阿,都是「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
沒有不同阿,都是「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
David avatarDavid2018-01-10
糾結的是你不是我好嗎?依法規你就是行駛於道路上的機車
行駛人阿,那你手持手機就是構成要件完美該當啦
糾結的是你不是我好嗎?依法規你就是行駛於道路上的機車
行駛人阿,那你手持手機就是構成要件完美該當啦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8-01-15
行駛沒有定義,那就回歸文義,文義不包括得立即行駛,但是透
過法規目的,擴張解釋包括「得立即行駛」,我沒有意見啊
行駛沒有定義,那就回歸文義,文義不包括得立即行駛,但是透
過法規目的,擴張解釋包括「得立即行駛」,我沒有意見啊
Andy avatarAndy2018-01-16
你的問題就是對「行駛中」的意義進行挑戰啊,主張停
你的問題就是對「行駛中」的意義進行挑戰啊,主張停
Hedy avatarHedy2018-01-21
等紅燈不屬於行駛中。
等紅燈不屬於行駛中。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8-01-22
手持手機還要符合「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
安全」好嗎?
手持手機還要符合「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
安全」好嗎?
Jacky avatarJacky2018-01-24
或其他有礙駕駛的行為是個很大的概括條款,你現在是
或其他有礙駕駛的行為是個很大的概括條款,你現在是
Agnes avatarAgnes2018-01-27
改成要爭執「看一下訊息不算有礙駕駛」嗎?
改成要爭執「看一下訊息不算有礙駕駛」嗎?
Faithe avatarFaithe2018-02-01
我沒有改,本來就是爭執執法標準
我沒有改,本來就是爭執執法標準
David avatarDavid2018-02-01
看一下訊息就是"數據通訊"裡的"接收數據"阿
看一下訊息就是"數據通訊"裡的"接收數據"阿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8-02-02
已接收的訊息就是在本機上單純的閱覽訊息
已接收的訊息就是在本機上單純的閱覽訊息
Agnes avatarAgnes2018-02-03
所以呢?看人家傳來的長長Email也是閱覽訊息,重點在
所以呢?看人家傳來的長長Email也是閱覽訊息,重點在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8-02-04
有無妨礙駕駛安全,不就是要爭執看一下訊息不算有礙
駕駛安全嗎?
有無妨礙駕駛安全,不就是要爭執看一下訊息不算有礙
駕駛安全嗎?
Rae avatarRae2018-02-05
重點在疏於注意車前周遭狀況有礙駕駛安全
重點在疏於注意車前周遭狀況有礙駕駛安全
Emily avatarEmily2018-02-06
所以你就是爭執兩點啊:行駛中要連續移動,停等紅燈
所以你就是爭執兩點啊:行駛中要連續移動,停等紅燈
Jack avatarJack2018-02-09
是啊,單純手持手機就要罰,不考慮時間長短行為態樣,我認
為不合理
是啊,單純手持手機就要罰,不考慮時間長短行為態樣,我認
為不合理
Linda avatarLinda2018-02-11
不算;看一下訊息不算數據通訊,或是不妨礙駕駛安全
不算;看一下訊息不算數據通訊,或是不妨礙駕駛安全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8-02-11
問題是,行駛中的定義已經由法律對「臨時停車」、「
停車」所推得,你的主張不合法律規範。
問題是,行駛中的定義已經由法律對「臨時停車」、「
停車」所推得,你的主張不合法律規範。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8-02-15
訴訟不就是有利於自己的都要爭執?只要言之有理有何不可?
訴訟不就是有利於自己的都要爭執?只要言之有理有何不可?
Madame avatarMadame2018-02-16
而由事實討論,看一下訊息的當下,你是無法注意週遭
而由事實討論,看一下訊息的當下,你是無法注意週遭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8-02-17
狀況的,看一下、看兩下只是影響程度的輕重之別而已
狀況的,看一下、看兩下只是影響程度的輕重之別而已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8-02-18
你可以主張啊,但主張也必須依循法律規範,停等紅燈
你可以主張啊,但主張也必須依循法律規範,停等紅燈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8-02-22
不算行駛中這點跟法律的立法定定義不同,不大可能被
不算行駛中這點跟法律的立法定定義不同,不大可能被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8-02-26
行政機關或法院接受罷了。
行政機關或法院接受罷了。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8-03-01
我也不期待法院會改變對於「行駛」的解釋,我自己就想得出
來了
我也不期待法院會改變對於「行駛」的解釋,我自己就想得出
來了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8-03-03
就算你真的要進行法學概念上的解釋:停等紅燈不算行
駛中,那接下來就會出現很有趣的例子,就是我上面舉
就算你真的要進行法學概念上的解釋:停等紅燈不算行
駛中,那接下來就會出現很有趣的例子,就是我上面舉
Yuri avatarYuri2018-03-05
的,酒駕停等紅燈時,因為不算行駛中,即便酒測值超
標,警察也不得開罰,或以刑罰處罰的可能。
的,酒駕停等紅燈時,因為不算行駛中,即便酒測值超
標,警察也不得開罰,或以刑罰處罰的可能。
Freda avatarFreda2018-03-08
酒駕的例子完全不同,酒精對身體的影響是持續的
酒駕的例子完全不同,酒精對身體的影響是持續的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8-03-12
要停等紅燈前一定有駕駛的行為,所以酒駕就不用討論了
要停等紅燈前一定有駕駛的行為,所以酒駕就不用討論了
Lydia avatarLydia2018-03-14
酒駕的要件:酒精濃度超標+駕駛車輛
酒駕的要件:酒精濃度超標+駕駛車輛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8-03-16
依照你的見解,停等紅燈那瞬間就不算行駛中了
依照你的見解,停等紅燈那瞬間就不算行駛中了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8-03-19
真要講,要罰酒駕還要有酒測值才視為不能安全駕駛,反觀拿耍
真要講,要罰酒駕還要有酒測值才視為不能安全駕駛,反觀拿耍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8-03-21
奇怪我不能停等紅燈時從副駕跑到駕駛座握一下方向盤喔
奇怪我不能停等紅燈時從副駕跑到駕駛座握一下方向盤喔
Xanthe avatarXanthe2018-03-23
這樣也算酒駕嗎?我明明沒有駕駛阿
這樣也算酒駕嗎?我明明沒有駕駛阿
Jacob avatarJacob2018-03-24
阿我的車有自動駕駛我只是手扶著方向盤也沒有駕駛行為阿
這款車確實沒有自動駕駛但是我有養小鬼阿你看不到啦
阿我的車有自動駕駛我只是手扶著方向盤也沒有駕駛行為阿
這款車確實沒有自動駕駛但是我有養小鬼阿你看不到啦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8-03-29
那警方縱然在紅燈時看到某人在駕駛座上行為異常還散
那警方縱然在紅燈時看到某人在駕駛座上行為異常還散
Hardy avatarHardy2018-04-02
刑法185-4處罰的是「駕駛」行為,與「行駛」還是有不同的
刑法185-4處罰的是「駕駛」行為,與「行駛」還是有不同的
Doris avatarDoris2018-04-04
發濃濃酒氣也無法開罰,非得要等綠燈,踩下油門那瞬
發濃濃酒氣也無法開罰,非得要等綠燈,踩下油門那瞬
Olive avatarOlive2018-04-04
間才能處罰。
間才能處罰。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8-04-06
握一下方向盤是不是該當於駕駛你可以問警察
握一下方向盤是不是該當於駕駛你可以問警察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8-04-08
駕駛和行駛文義還是有所不同的,下一題
駕駛和行駛文義還是有所不同的,下一題
Jacky avatarJacky2018-04-11
不用問,就是。
不用問,就是。
Yedda avatarYedda2018-04-14
我錯了,185-3才是酒駕
我錯了,185-3才是酒駕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8-04-15
我只是用你現在的邏輯去演繹一個酒駕者會怎麼盧警察而已
我只是用你現在的邏輯去演繹一個酒駕者會怎麼盧警察而已
Mason avatarMason2018-04-18
而且我不糾結行駛的解釋,才寫兩行,結果被諸位當成重點,
我會檢討自己的文筆
而且我不糾結行駛的解釋,才寫兩行,結果被諸位當成重點,
我會檢討自己的文筆
Hazel avatarHazel2018-04-23
駕駛跟行駛的用語不同,但去觀察法院過往判決,也是
駕駛跟行駛的用語不同,但去觀察法院過往判決,也是
Linda avatarLinda2018-04-23
以發動引擎作為標準。
以發動引擎作為標準。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8-04-27
你用的是你的邏輯,我並不覺得酒駕與持手機兩個一樣
你用的是你的邏輯,我並不覺得酒駕與持手機兩個一樣
Queena avatarQueena2018-05-01
處罰騎車使用手機的要件,就是行駛中+使用手機有礙駕
處罰騎車使用手機的要件,就是行駛中+使用手機有礙駕
Elvira avatarElvira2018-05-03
駛安全為要件,你一說停等紅燈不算行駛中,二講看一
駛安全為要件,你一說停等紅燈不算行駛中,二講看一
Olive avatarOlive2018-05-07
下訊息不算有礙駕駛安全,當然兩個要件都要檢討啊。
下訊息不算有礙駕駛安全,當然兩個要件都要檢討啊。
Dora avatarDora2018-05-11
我說的是法院對「駕駛車輛」與「行駛中」的標準是一
我說的是法院對「駕駛車輛」與「行駛中」的標準是一
Annie avatarAnnie2018-05-12
樣的,不是說「酒駕」跟「看手機」兩件事一樣,別置
換我討論的概念。
樣的,不是說「酒駕」跟「看手機」兩件事一樣,別置
換我討論的概念。
Rachel avatarRachel2018-05-13
那可以結束行駛的討論嗎?只是寫一下自己的思考推論過程就被
當成不講理的三寶,人生真累啊
那可以結束行駛的討論嗎?只是寫一下自己的思考推論過程就被
當成不講理的三寶,人生真累啊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8-05-17
我是說sma大用自己的邏輯去演繹酒駕者盧警察
我是說sma大用自己的邏輯去演繹酒駕者盧警察
Mason avatarMason2018-05-18
tentaikanso的意見我很認真在看
tentaikanso的意見我很認真在看
Regina avatarRegina2018-05-23
來這裡討論法律問題,不就是要對思考過程進行辯證嗎?
只是我不同意你的看法,不過也沒打算說服你。
來這裡討論法律問題,不就是要對思考過程進行辯證嗎?
只是我不同意你的看法,不過也沒打算說服你。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8-05-24
就法律來看,開單沒問題
就法律來看,開單沒問題
Wallis avatarWallis2018-05-28
如果有時間心力去申訴的話,還滿想知道後續發展的。
如果有時間心力去申訴的話,還滿想知道後續發展的。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8-05-30
就安全考量,這法條也沒問題,所以很難說服別人認同你
就安全考量,這法條也沒問題,所以很難說服別人認同你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8-05-31
行駛的部分我自己已經有答案,本文也寫了
行駛的部分我自己已經有答案,本文也寫了
Dinah avatarDinah2018-06-02
法條是沒問題,但是適用解釋有疑問,而我主要疑問是手持使
法條是沒問題,但是適用解釋有疑問,而我主要疑問是手持使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8-06-04
用手機就可罰?還是應該依據不同的事實而有區別
用手機就可罰?還是應該依據不同的事實而有區別
Puput avatarPuput2018-06-07
停等紅燈與行進中是兩個不同的事實狀態,強令駕駛人於不同杰
停等紅燈與行進中是兩個不同的事實狀態,強令駕駛人於不同杰
Elma avatarElma2018-06-10
當別人用法條跟法學方法跟你解釋條文時你堅持自己的看法
當別人用法條跟法學方法跟你解釋條文時你堅持自己的看法
James avatarJames2018-06-13
均維持相同強度的注意義務是否合理
均維持相同強度的注意義務是否合理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8-06-17
認為這是執法標準問題,說真的我不知道你怎麼會覺得自己
不是不講理
認為這是執法標準問題,說真的我不知道你怎麼會覺得自己
不是不講理
Hedy avatarHedy2018-06-20
那你要證明「停等紅燈時看一下訊息」不影響駕駛安全
那你要證明「停等紅燈時看一下訊息」不影響駕駛安全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8-06-25
的切實證據,但這又會涉及執法可能性的問題。
的切實證據,但這又會涉及執法可能性的問題。
David avatarDavid2018-06-25
看多久訊息才算影響駕駛安全?警方是不是要在旁邊計
時超過時間才能上前開罰?
看多久訊息才算影響駕駛安全?警方是不是要在旁邊計
時超過時間才能上前開罰?
Puput avatarPuput2018-06-28
講這麼多還是一樣糾結在"停等紅燈"跟"行進中"不一樣
講這麼多還是一樣糾結在"停等紅燈"跟"行進中"不一樣
Olivia avatarOlivia2018-06-30
馬路的狀況很多,可能有救護車、交通管制的特殊情形,在這
種狀況下手機不該拿出來使用我都ok
馬路的狀況很多,可能有救護車、交通管制的特殊情形,在這
種狀況下手機不該拿出來使用我都ok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8-07-02
又讓我想到多年前有學者主張不應該以酒測值作為開罰
依據,並主張有人千杯不醉,超標也不一定有危險。當
又讓我想到多年前有學者主張不應該以酒測值作為開罰
依據,並主張有人千杯不醉,超標也不一定有危險。當
Puput avatarPuput2018-07-06
場被實務界吐槽說難道每個酒駕都要經過醫生鑑定?
你說道路上狀況很多,那有沒有想過在拿手機出來查看
場被實務界吐槽說難道每個酒駕都要經過醫生鑑定?
你說道路上狀況很多,那有沒有想過在拿手機出來查看
Hedy avatarHedy2018-07-07
時,就是一種分散駕駛人注意力,無法應對突發狀況的
時,就是一種分散駕駛人注意力,無法應對突發狀況的
Cara avatarCara2018-07-10
情形?
情形?
Jack avatarJack2018-07-14
前面maniaque大已經點出一個問題,為何"手持"才算?
Delia avatarDelia2018-07-15
機車駕駛遇突發狀況,單手跟雙手的應變能力是否有落差?
機車駕駛遇突發狀況,單手跟雙手的應變能力是否有落差?
Jacky avatarJacky2018-07-20
比起注意力分散,這是否存在一個更明顯的差異性?
比起注意力分散,這是否存在一個更明顯的差異性?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8-07-20
我並不覺得裝了手機架就可以滑個不停
讓我想到之前有個新聞,單手騎車被開罰危險駕駛
我並不覺得裝了手機架就可以滑個不停
讓我想到之前有個新聞,單手騎車被開罰危險駕駛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8-07-25
mo ptt好像把文章變得怪怪的,謝謝各位的指教,要來信指教也
歡迎
Liam avatarLiam2018-07-28
不要謾罵譏諷造口業就好
Sarah avatarSarah2018-08-02
縱然時間短暫,難道看手機的當下駕駛人能夠應對緊急
突發狀況?
時間長短不過是影響駕駛安全的輕重,但只要雙手離開
把手、目光轉向螢幕的那瞬間,就足以證明有礙駕駛安
全,因為當下根本無法立即察知外在狀況做出反應。
不能說「因為我看手機的這十秒沒出事,所以無礙駕駛
安全」。
Poppy avatarPoppy2018-08-06
可以舉例嗎?我不太懂
Selena avatarSelena2018-08-07
看手機的當下真的就立刻失去對周遭的注意力?我持保留態度
Donna avatarDonna2018-08-09
沒看過機車騎士以為有30秒很充裕,低頭滑個LINE,轉
眼間發現綠燈被叭,只好一手拿手機趕緊催油門騎得搖
搖晃晃的情形?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8-08-11
就算是神人眼觀四面耳聽八方,離開把手又拿著手機,
Sandy avatarSandy2018-08-14
是要怎麼對緊急情況做出反應?
Ula avatarUla2018-08-16
那表示他滑了30秒滑到忘我-_-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8-08-17
這種不是我主張不罰的範圍
Donna avatarDonna2018-08-20
行駛中以手持方式使用手機就是有礙駕駛安全(有無問
題),爭執時間長短(妨礙程度)根本沒意義
Emily avatarEmily2018-08-22
十秒是妨礙,三十秒/一分鐘也是妨礙。
Carol avatarCarol2018-08-24
所以你認為喝口水、伸懶腰打哈欠、擦眼鏡這一類短暫的動作
都應該靠邊停再做
Selena avatarSelena2018-08-28
車子未熄火,眼睛就是要盯著前面,手不可以離開油門煞車,
不然就是有礙駕駛安全
Olive avatarOlive2018-08-31
所以你認為打哈欠的生理反應跟拿出手機讀取螢幕上的
訊息並理解其意義這兩件事可以相提並論?
Hazel avatarHazel2018-09-04
只有手持使用手機要特別處罰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8-09-09
而且車子未熄火,應注意週遭狀況,手不能離把手/方向
Mia avatarMia2018-09-13
盤本來就是正確的。
因為手持使用手機的影響程度特別嚴重,如果邊打哈欠
Lydia avatarLydia2018-09-14
我認為對於分散注意力的影響是相同的,花5秒看訊息與花5秒
喝水或伸懶腰打哈欠
Enid avatarEnid2018-09-16
邊開車,那就要討論疲勞駕駛的問題。
如果你認為影響程度相同,要嘛一起處罰/不處罰,那就
是一開始板友回應的「立法」問題,跟你說的執法標準
Yedda avatarYedda2018-09-19
是兩回事。
而且一般社會觀念,喝水、打哈欠跟盯著手機當低頭族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8-09-24
是不一樣的,也是因為智慧型手機普及後才有低頭族的
Ivy avatarIvy2018-09-25
你的邏輯是手持使用手機就等於有礙駕駛安全
Puput avatarPuput2018-09-30
問題,除非你能證明喝水打哈欠會如同低頭族一般。
是啊,也是法律的邏輯。
Mary avatarMary2018-10-01
而我的想法是手持使用手機還要有事證足以認定有礙駕駛安全
Sandy avatarSandy2018-10-06
那就不合法律要件啊。
回去看一下你引用的法條吧。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8-10-07
例如直到換燈號才要收,警察站在前面還不知、未禮讓救護車、
燈號由警察現場控制中等等
Iris avatarIris2018-10-10
你現在就是要強調必須如刑法的結果犯或是具體危險犯
才算,但是這個處罰屬於行政罰,本來就有預防結果或
Andrew avatarAndrew2018-10-12
具體危險的立法目的存在,不是單純的針對結果處罰。
Kama avatarKama2018-10-17
就跟速限一樣的道理,有些人駕駛技術很好,時速40的
方他可以開80不出事,但不代表他可以主張開到80並造
Delia avatarDelia2018-10-18
成車禍才能罰超速。
Andrew avatarAndrew2018-10-22
你可以按程序救濟,但成功機率低而已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8-10-23
每個人都有個體差異,但法律就是針對大多數人的規範
Agatha avatarAgatha2018-10-27
一直爭有什麼意義,規定就是這樣規定,1000買個教訓
下次不要在犯就好了,講難聽點,你要騎車用手機,就
祈禱附近沒警察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8-10-27
看幾秒影響不大?誰知道你到底滑了幾秒啊
Daniel avatarDaniel2018-11-01
科科,love大大在激動什麼,這裡不就是給鄉民討論的地方嗎?
事實問題交給法院去調查,我只是想探討法律解釋適用的疑惑
Hazel avatarHazel2018-11-05
科科,難道不能激動討論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8-11-09
可以啊,怕你身體不好關心一下
Necoo avatarNecoo2018-11-11
不會喔,來法律版都能把總則概要複習一下,開心的咧
Dora avatarDora2018-11-13
既然大家都認為手持是重點,以後不要手持就是了
Tom avatarTom2018-11-15
行政訴訟成功率本來就低,也不代表沒有嘗試的價值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8-11-15
行政法不就是用以約束行政權的行使,我只是從這個角度去思
Ula avatarUla2018-11-16
所以警察不會連使用免持裝置都開單,本來就是在行政
法賦予的合理範圍內行使公權力啊,科科。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8-11-17
因為我真的覺得你很煩,一直執著在「我拿出來幾秒鐘
而已又不影響安全」那照你這樣說,違停紅線一下下被
檢舉的人也可以出來說我沒影響安全不能罰嚕?
Liam avatarLiam2018-11-20
而且我想說一句話很久了,有礙駕駛安全的行為,是在
「撥接、通話、數據通訊」以外的其他行為...基本上看
David avatarDavid2018-11-20
使用免持就一定能應變突發狀況而認為無礙駕駛安全?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8-11-20
訊息就算是數據通訊了。
支持原PO去公民平臺提案啊,連免持都該罰XDD
Lydia avatarLydia2018-11-21
love大你要看法條是怎麼訂的還有行政或司法怎麼去解釋適用
如果你不喜歡可以左轉,沒人強迫你看
Bennie avatarBennie2018-11-23
按照tentai大大說的,我覺得這是條爛法,等者不等之。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8-11-24
我覺得這條法律的訂立跟執法都沒問題喔。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8-11-25
持用手機的行為創造出「低頭族」這個名詞,臺灣的智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8-11-27
我懂,因為除了開車以外的事情都有礙駕駛安全
只是低頭族在浪頭上,砍了再說
Olivia avatarOlivia2018-11-28
慧型手機普及率更是世界前幾名,本來就有制必要
Noah avatarNoah2018-12-02
呵呵,不要別人譏諷,自己倒是很開心嘛。
Dinah avatarDinah2018-12-03
駕駛中本來就該專心駕駛,拿手機出來還理直氣壯我反
而還很佩服呢!
Iris avatarIris2018-12-05
法條就是鼓勵大家使用免持裝置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8-12-05
連幾秒都認為有差,免持跟手持的影響程度不就差更多
Erin avatarErin2018-12-10
如果你可以完全做到駕駛中完全不做其他的事我也很佩服啦
Una avatarUna2018-12-13
是喔,我騎車是不接電話不回訊息的,要回訊息等我停
好車再說。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8-12-16
謝謝你的佩服,希望大家注意交通安全、專心開車/騎車
Iris avatarIris2018-12-17
我是說包含跟朋友聊天、或喝水這些有礙駕駛安全的事
Isla avatarIsla2018-12-20
不會,我騎車要專心認路、看號誌,友情也沒單薄到一
段路不講話就破裂。
Hedwig avatarHedwig2018-12-22
ok的,只要邏輯一致,我都能接受學習
Kama avatarKama2018-12-25
不就說了你覺得喝水聊天都會影響安全可以去推動納入處罰
啊,法條就規定用手機就是違規,硬要爭用多久,有用就是
違規啊,這很難懂嗎?如果當初覺得要用到幾秒鐘以上才對
安全或注意力有影響,立法時不就會像酒測值一樣有明確規
範出來。去查查判決吧,一堆人也都說我因為沒戴手錶拿出
來看個時間,或拿出來看有沒有未接來電之類只瞄一眼的藉
口,最後都還是被駁回。
Una avatarUna2018-12-25
給樓上,如果條文刪掉「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
礙駕駛安全之行為」我就不會有任何疑問
Leila avatarLeila2018-12-29
30頁又跳來跳去你不能把文章重新整理好嗎 = =
Cara avatarCara2018-12-29
被罰就乖乖去繳錢啦,違規又愛吵
Leila avatarLeila2019-01-02
爭論執法標準有啥意義,法律就寫死了,本末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