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騎機車,遭後方汽車撞到車尾,警方初步分析研判表為:「機車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對方為:「涉嫌超速行駛(速限50公里/時,自稱60公里/時左右」。1.看我的健康保險有保險公司除外責任:被保險人或保險人故意的行為或犯罪行為及醉酒駕駛,本人酒測為0,我也不是故意,但我怕保險公司說我交通違規而不理賠。保險公司會理賠嗎?2.對方如超速,為何警方判定為「涉嫌超速行駛(速限50公里/時,自稱60公里/時左右」。對方至目前均不理會我,要我��
違反交通規則是否為保險的除外責任 - 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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