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況是這樣子的當時我人騎在機車道準備要停旁邊的停車格就當我車子停下來後過1~2秒鐘對方就從後方撞上來(對方有受傷,我方除車損外身體沒有受傷路口沒有監視器,之後對方一直咬定我方警急煞車...)之後對方在第一次調解的時候說他腳踝骨折有拿出許多看醫院的收據,並說有很多看中醫的沒有收據(有收據的部分我方保險答應理賠)但在我請對方可以去領保險金後的兩天對方又打電話來給我,說要告我過失傷害(估計對方已拿到保險金,並打算敲詐)請問各�
遭對方從後方追撞,對方要告我過失傷害 - 法律
Table of Contents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