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罷法投票前十日禁發民調境外適用?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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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第 53 條
2. 政黨及任何人於投票日前十日起至投票時間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
發布有關候選人、被罷免人或選舉、罷免之民意調查資料,
亦不得加以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

第 110 條
5. 違反第五十三條或第五十六條規定者,處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鍰


根據此規定,11月16日零時起就不能再發布民調,也不能散佈或討論。

想幫國外的朋友問一下,關於境外適用的問題

假設在台北時間11月17日時,某甲人在美國

甲在社群平台上發布一則關於台灣選舉的投票並發起討論串

某乙人在德國,參加了該文的投票並發表留言評論

某丙人在台灣,參加了該文的投票並發表留言評論

(假設甲、乙、丙三人均有中華民國國籍)

這個情況下,我的理解應該是只有丙會被處罰鍰

因為丙在境內,而且參與了評論

關於境外犯罪,刑法規定要內亂、外患或超過三年本刑的重罪才能適用

選罷法這種行政罰應該管不到境外行為

甲、乙未來選後返國,應該也不會被罰,因為犯罪行為發生時是在境外

請問這樣理解正確嗎?

甲或乙可能也沒有惡意要設陷阱給丙跳

他們可能也沒意識到台灣時區已到16日,或是沒預期到會有在台灣的人參與討論

所以對丙來說,16日之後如果在網路上還是看到有人在討論民調

要特別小心這種陷阱?

還是社群平台有責任,不能違法「散布」這種討論到台灣境內?

也很好奇,實務上台灣檢警在抓這條時,是會先向社群平台查詢每個參與的使用者是否在境內

如果在境內才裁罰嗎?

謝謝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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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Oliver avatarOliver2022-11-13
人在境外 你確定網路在境外嗎...
網路犯罪的發生地可不是用人在哪裡算的喔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22-11-13
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或結果,有一在中華民國領域內
者,為在中華民國領域內違反行政法上義務。
Sandy avatarSandy2022-11-14
結果在境內就是境內;當然實務上查不查的到是另一個問題
,有沒有可執行財產是另一個問題。但民調能不能升級到
犯罪,看情況
Ivy avatarIvy2022-11-14
笑死人的規定,如果以這樣說,網路犯罪的結果應該是
全世界的,行為可能在任一地,但結果是全世界
法規會不會無限上綱?
Susan avatarSusan2022-11-14
人在美國打電話詐騙台灣民眾你覺得犯罪地在哪lol
啊沒看清楚是U大師 當我沒說呵呵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22-11-15
樓上,詐騙電話至少是有指定對象啊
但公布民調,是全世界的人包括台灣都看得到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22-11-15
也就是 結果其實是一個包括台灣的地圖砲,也算結果?
Olga avatarOlga2022-11-15
人在美國 在美國的網站公布民調 台灣一樣看得到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