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繼承分割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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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輩過世留下來一筆120坪的土地和上面的建築物,總共有七個子女,原本都已經說好分
割的方式,我父親拿30坪,另一位阿伯拿90坪,但是他突然不同意想要拿取全部而拒絕做
任何處理登記。

想請問各位大大,我父親現在可以做的是

1.去申請公同共有,再一併去法院申請判決分割遺產這樣子嗎?

2.不需申請公同共有,直接上法院聲請判決分割遺產?


那如果之後順利拿到30坪土地,那我們要如何去劃分說假如這筆120坪土地是長方形
的我要靠近左邊的30坪的不是右邊的30坪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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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Ula avatarUla2016-12-16
依據民法第759條意旨,依繼承等非因法律行為,於登記
前已取得物權者,須經登記,始得處分該物權。
Liam avatarLiam2016-12-17
由於共有物分割是一種處分行為,故依據民法第759條規
定,應先完成繼承登記之後,始得向法院提起共有物分
割之訴。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6-12-22
建議找精通不動產的律師協助。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6-12-25
先用 公同共有,這是"沒有遺產分割協議書"的繼承登記方式
不需要對方同意(用印)
Oscar avatarOscar2016-12-29
而且本件建議也要找建築師諮詢看看,建地分割方式是否
能單獨申請建照。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7-01-02
另外,"不同意"總會有個理由,原PO不宜省略這一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