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與扶養 - 法律

Table of Contents

案例是小弟朋友QQ.

家中有三兄弟.A.B.C

A有結婚生下一女(1歲).7年前死亡.

B.C未婚

今年母親死亡.留有一間房子.房子-貸款+負債=剩餘100多萬

父親因為年紀大.母親死亡後無法自理.被送到榮民之家.

原本想法是父親跟B拋棄繼承.讓C單獨繼承.並照顧父親<-請看下一段


後來辦完拋棄繼承.才發現A的女兒有繼承權(A的女兒8歲)

A的老婆與他們在A死亡後就不相往來.

有確認過對方想法.對方要錢.但不想幫忙扶養父親.

這樣在法律上也是可以嗎?

(繼承但不扶養這部分?)

謝謝回應.

--

All Comments

Ina avatarIna2018-08-12
民法1114往下看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8-08-17
先請求分擔過去扶養費
Lauren avatarLauren2018-08-21
依法就是子女優先,孫女在後
Una avatarUna2018-08-23
謝謝大大
Hazel avatarHazel2018-08-24
C已繼承,不會到孫女
Queena avatarQueena2018-08-27
民法1140 A女可以代位繼承A的應繼分
Andrew avatarAndrew2018-08-31
建議你們面對法律條文的現實,頂多就是減少遺產份額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8-09-03
把撫養父母期間的費用全部算上去
然後老爸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也發動,讓母親遺產總額
減到最低限度
Olive avatarOlive2018-09-07
會到孫輩啊,代位繼承;繼承法理是房分,死人就卑親屬繼
承。計算撫養費的數額很難,但要趕快蒐集單據、計算
Eden avatarEden2018-09-10
民法第1115條第2項,B、C的扶養義務優先於A之女。
B不繼承,還是有扶養義務啊!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8-09-11
以前沒找專業人士就自己隨便處理,這次找專業人士處理
唄。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8-09-12
M大講的對,拋棄繼承仍可主張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8-09-16
謝謝大大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