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因為某些原因的關係,先父在生前時,將家裡的某一部分土地租借給別人,並以五年的時間做為期限(民國89年7月20日至民國94年7月20日止),其租金為十七萬新台幣,但現在對方卻不肯搬離,而那塊土地現在也被他們拿來建造一個小房間用,甚至把狗狗養在裡面,再加上那塊土地等於是建在我家裡面,因此,有時會有狗狗的味道傳過來(例如:尿騷味或者是排泄物等等)令人不勝其擾。 何況我現在還在就讀高中,每次放學回家時,早就已經��
鄰居狗狗的叫聲太吵了,那我該怎麼做才好?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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