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公共危險罪汽車駕照扣照問題 - 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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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四月酒駕撞車,酒測值是0.93...警察是說一罪不兩罰以公共危險罪起訴我,說要扣駕照兩年....但是我在其他人的發問找扣照要幾年,其中一位是說,不用扣駕照只依公共危險罪起訴我現在判決下來了,拘役59天易科罰金5萬9那我執行那天去繳錢之後還要扣駕照嗎?我想知道一下扣照的標準,還有期限其他知識家是說超過0.55就以公共危險罪起訴不必扣照但是警察怎跟我說要扣兩年˙?...Show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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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rew avatarAndrew2011-10-04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在97年有修訂過第35條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經測試檢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及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二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一、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94年版的並無此條規定因為不知道版大查的是何時的不過依據現在規定是要吊扣駕照版大應該是有造成人員受傷警方才會說兩年若只是撞車而已無人受傷理應為一年版大只是紅單免繳納駕照需回監理所繳回跟法院無關2011-10-0309:36:08補充:沒人員受傷依法條是一年並非兩年所以版大請盡快繳回駕照也可以早點領回反正現在沒車...Showmore
Ivy avatarIvy2011-10-06
公共危險和扣照不違反一事不二罰一個是司法處分一個是行政處分。處罰類型不同分別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