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兩次很無助很急 - 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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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時因為喝酒貪急了酒所以騎車回家被警察抓到酒駕
三月份又被抓了一次
第一次是判緩起訴 繳了六萬塊
但因為經濟因素所以想說在他的期限內繳掉
就是今年九月份以前
第二次已結案了 同意讓我役科罰金或勞動服務抵掉我六個月的刑責
可是人家卻跟我說第一次的緩起訴會被撤銷從新判
我現在擔心第一次的刑責
想詢問有可能被抓進去關嗎
我家境困難工作因素會喝到酒 所以都想著要快點回家
現在也不敢貪快要回家騎車了
很誠心要還錢也真心要改過都不敢再騎車了
可是我現在真的很害怕第一次會判刑責或無法讓我易科罰金
有沒有其他管道可以求助或者是讓我做好一些準備
現在很無助不知該如何是好
我想知道些細節讓我有心理準備

All Comments

Freda avatarFreda2014-08-07
★高大瑋回答★
一.依照提問版大所述:
103年3月份酒駕移送法辦~經檢察官為緩起訴處分.
(不是判決)9月前需繳交完畢6萬元緩起訴處分金
(公益捐或繳國庫).
◆但在緩起訴期間內二度酒駕被移送地檢署偵辦.
第二次已結案了同意讓我役科罰金或勞動服務抵掉
我六個月的刑責.
1.依據刑法253~3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
你的緩起訴將被撤銷重新偵查起訴.
2.所繳交之處分金等於白繳了~不得請求返還或賠償.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C...
二.依版大所述第二次已結案?
不知是收到判決書~
判決有期徒刑六個月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一日?
還是已經收到執行命令通知書(執行指揮書)~
到地檢署執行科報到過了?
執行科檢察官同意讓你易科罰金或勞動服務?
(此部分持保留態度)
三.被撤銷緩起訴處分重新偵查起訴=>是檢察官的職責.
會如何判決是否會被關=>是法官判決的.除了該案之承審法官任何人都沒有標準解答.
是否能易科罰金~除了刑度要低於六個月之外
其決定權是在地檢署執行科檢察官~不是法官.
就算法官判三個月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
而執行科檢察官不准你易科罰金~那麼就入監執行.
唯一很明確的是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三項規定
駕照吊銷三年不得考領
(罰緩9萬~可由刑事罰折抵.必須持相關單據文件到
監理裁罰機關臨櫃辦理.並安排道安講習)
2014-08-05 18:55:27 補充:
更正:1.依據""刑法""253~3........
<>刑事訴訟法<>253~3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4-08-07
到底為什麼那麼多人以為自己很厲害
喝酒還可以開車駕駛
別再自以為是了
拜託
John avatarJohn2014-08-09
酒駕兩次很無助 很急
酒駕害人害己。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4-08-05
如果你酒駕去撞死鍋灌陰,大家都會支持你.
加油,加油.
撞死他後就別再沾酒了.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4-08-09
誠心沒用,做到為真!
不管會不會撤銷,都是要看檢察官的裁奪,不是我們鄉民說了算!
不要再酒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