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判刑後已執行完又收到罰單 - 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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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一下
小弟在99年7月因酒駕被判刑4個月,已於前年11月-去年3月入監執行。
今天卻又收到一張四萬五仟元的罰單。
請問這張罰單是一定要繳嗎?
這樣不就一罰兩罰了?
如果無法在期限內繳清,是不是還要依罰緩金額執行四十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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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2-07-20
你已入監執行的部分屬於刑罰的範圍,是因為你違反刑事法規。
至於四萬五千元的罰單是屬於行政罰的部分,所以這部分您仍然要去繳,如果不繳清金額可能會向上累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