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酒駕煩死人了 - 酒駕Erin · 2013-04-20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各位大大:請問喔我97年機車酒駕0.47被罰2萬5千元後面重點102年3月份汽車被開酒駕0.33當時警查在我去派出所作筆錄當時我有詢問說我車子的事可以牽回嗎但是警員回我說可以去監理站辦分期難後第一期繳了把開的收據拿回來給給他們看就可以把車簽走可是我又有問人人家說不行又有人說行我到現在車子被停放在警局門旁差不多快一個月這樣我趕快去用分期繳第一期趙他們說的就可以把車簽回來嗎???拜託幫我想一下酒駕All CommentsSandy2013-04-24☆☆☆☆☆一.交通違規罰緩無法一次繳清者(含酒駕)可以申請分期繳納~最高可分18期.二.違反第35條(酒駕)未觸犯刑事法律車輛經移置保管者.依據地85條之二規定:必須檢附繳納罰鍰收據始可領回車輛.初次違反規定且未肇事者~辦理分期繳納罰緩.可持繳納第一期罰緩收據領回被保管車輛.提問板大是屬於第二次酒駕~仍可以辦理分期繳納罰緩.但已經不能憑此領回被保管之車輛.必須繳清罰緩始可憑收據領回被保管之車輛.三.第35條第三項:駕駛人於5年內有2次以George2013-04-20當時警查在我去派出所作筆錄當時我有詢問說我車子的事可以牽回嗎但是警員回我說可以去監理站辦分期難後第一期繳了把開的收據拿回來給給他們看就可以把車簽走??????????低收入戶才可辦分期,你是不可能的啦!要全繳,不然3個月後警局會當廢棄物拍賣掉。注意時間喔!...Ursula2013-04-20錢去繳一繳就可以了!有這麼困擾嗎?Sarah2013-04-23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經測試檢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九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及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附載未滿十二歲兒童或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二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一、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二、吸食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及其相類似之管制藥品。汽車駕駛人有前項應受吊扣情形時,駕駛營業大客車者,�Hedy2013-04-24我們飲酒呀~就像仰天長嘆~斜斜滴...斜斜滴灌溉成醉的記憶~而是否醉的記憶~就永留於酒精之中...?這一首詩~是本大才子親自操刀滴~每一種酒品~都有它的浪漫~在此歡迎對於此詩有興趣的製酒廠商們~若想在自己的產品上~加上藝術~深度~期許有更好的賣相~歡迎購買授權~...Related Posts酒駕!!!我真的錯了!被酒駕的人載是否也要承擔?急!!請教懂法律的大大們,被判公共危險罪酒駕肇事~~和解是否影響罰則酒駕和公共危險罪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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