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離上次不到一年 我又被抓到酒駕 我想知道這次會不會被關或是會罰多少錢 提供一些資料請大大們幫我思考思考 第一次酒測值是0.56 因為要閃一條狗 導致自己摔倒 沒撞到人 不過被交通隊抓到罰了五萬... 這一次是輕微擦撞對方的機車 一條小磨痕 不過酒測值是0.80 然後是被當地派出所抓到... 我想知道這次被罰是多少 檢察官偵訊我的時候 我態度都非常良好 且深具悔意 回到當地派出所 警察也說頂多罰3個月是九萬塊 但是由於過於擔心 壓力大到飯吃不多 也睡不好 所以很煩惱 是否有大大可以為我解開這煩惱呢!? 不用確定 只想知道是否被關 若真的要罰 以上這樣的情形 是罰幾萬到幾萬...
已更新項目:
聽第2位大大這樣講.....被關機率是否增高? 那如果真的被關 可以分期媽? 分幾期 拜託回答這問題給我...
我20點必定會給你ˊ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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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判刑後可以罰金,不想坐牢就繳罰金
酒駕,除了要付罰單外,如果被判刑後易科罰金,
得花上一筆錢,而且7月1號新刑法上路,易科罰金的標準大幅提高,
原本折算一天的金額從新台幣900元提高到1000至3000元。
例如:被判六個月有期徒刑要易科罰金,過去得付上16萬2千元
如今想要花錢了事不去坐牢,6個月180天,最高得付出54萬元左右
足足差了30多萬。
根據現行酒駕標準,被警察欄檢到酒駕,
酒側值在0.25~0.55毫克就會處新臺幣15000-60000萬元以下罰鍰,當場扣車並等至罰款結清可領車、吊扣駕照1年。
若是因酒駕肇事致人受傷者,則吊扣其駕駛執照2年;
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而超過0.55毫克以上本應再加罰刑法公共危險罪並加重刑責,
但依行政法罰則實行酒駕一罪不兩罰的政策後,
酒駕肇事律不但不降反升,而且還產生喝越多罰越輕的怪現象,所以交通部與警政署將修正現行酒駕罰則,以維護更多人的生命安全。
2011-06-14 18:25:36 補充:
根據交通部與警政署將提出的修正案
除了將酒駕和飆車等違反公共安全等交通違規行為,
排除掉行政罰法第二十六條的「一罪不二罰」的保護範圍,
更研擬酒測超過0.55毫克的人的最高罰鍰從9萬元提高至15萬元,並加重處罰累犯者(含緩起訴案件),判處拘役或徒刑,
不得易科罰金,而酒駕累犯亦不得易科罰金,
一律判處拘役或徒刑。另外若是警察執行酒測勤務時,
駕駛人雖已停車但拒絕受檢,或是根本就拒絕停車受檢,
則修改為前者一樣罰900~1800元,後者一律處6萬元罰款。
2011-06-14 18:26:41 補充:
公共危險起訴後,由檢察官起訴書或緩起訴處分書會有所敍述,再依起訴書內容繳納或免繳,繳款時亦需出示檢察官起訴書或緩起訴處分書
由於公共危險案件一年內犯二次以上,依刑事訴訟法規定為累犯,依法加重刑則,如何加重,加重為多少刑則,由法官依令尊犯情輕重作為審酌依據
2011-06-14 22:04:14 補充:
再來要看你公共危險罪之判刑為何--通常也不會被關--易科罰金比較多
你的酒測值算相當的高,應該會被以公共危險罪起訴,
你很幸運,沒撞到人,所以我個人認為你被易科罰金的機會很高。
被關的機率不高。
酒駕罰單若經處有期徒刑,若未宣告可易科罰金,仍可經由上訴或聲請易科罰金,便可辦理罰金分期,但會不會淮予,視個案而定。
但酒駕罰單不能分期,不過基於一罪不二罰原則,不用擔心這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