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罰鍰分期辦理 - 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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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住桃園今年5月被抓酒駕 酒測0.43 初犯無肇事
法院判兩個月得易科罰金,現已收到法院傳票(前面的判決書也已收到)
請問
1.如果我要辦理分期的話,是報到當天申請還是現在就可以申請?
申請地點在哪? 如要申請需攜帶什麼證件或證明文件?
2.紅單部分還需繳納嗎? 如果不用可以直接不理它? 還是要辦銷案?
辦銷案要到何處辦理? 需要甚麼證件或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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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live avatarOlive2014-09-06
★高大瑋回答★
一.今年5月被抓酒駕 酒測0.43 初犯無肇事
法院判兩個月得易科罰金.
1.酒駕~法院不能判決你得易科罰金=>是如易科罰金.
102年6月13日起已經刪除單科罰金與拘役的部分.
所以~酒駕刑法185~3條除了併科罰金.
絕對不會有得易科罰金的判決.
2.雖然法官判決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一日.
(有大小月之分31天與30天或2月份的28天或29天)
所以二個月以天數算=>不會是罰金6萬元整數.
3.而且是否能獲准易科罰金~
權責在地檢署執行科檢察官手上~不是法官判准的.
4.等收到執行命令通知書(指揮書)依規定到地檢署
執行科報到後~向執行檢察官提出申請.
攜帶執行命令通知書.印章.身分證.錢......
通常初犯大都會獲准易科罰金及分期(約3~4期).
二.依規定等繳納完易科罰金地需持相關單據文件
到監理裁罰機關辦理撤銷酒駕紅單罰緩.
及繳回駕照辦理吊扣安排道安講習.
酒駕違反公共危險罪章~法院罰金可抵酒駕紅單罰緩 .
法院公共危險係屬刑事罰.監理所係屬行政罰.
倘刑事罰(易科罰金或社會勞動服務)
高於行政罰款(酒駕紅單罰緩).
則行政罰不必繳.需持相關單據聞件與紅單至
監理裁罰辦理撤銷酒駕紅單罰緩手續.倘低於行政罰.則要補足行政罰款不足部份.
兩則僅擇一高者而罰 (一行為不二罰)
經簡易判決確定(有期徒刑入監者)罰鍰部分免繳納.(須持執行完畢證明紅單至監理機關辦理銷案).
◆你如果不理它~沒有去銷案(監理法院不連線)
屆時監理機關因為沒有結案~因此會依規定將案
件移送強制執行.
Elvira avatarElvira2014-09-09
花好月圓,闔家平安!
祝您◎中秋佳節愉悅◎︽︽